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通讯表决)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通讯表决)
2014-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86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通讯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邹建平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处置Solarcity公司股票的议案》
公司拟授权总经理李振国根据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择机以合适的价位区间全权处置全资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美国Solarcity公司股票(NASDAQ:SCTY)205,820股(包括已存入托管基金的47,073股)。公司持有Solarcity公司股票具体情况请详见2014年10月14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