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4-080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五楼5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黄侦凯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人,代表股份62,527,44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31.2637%。
现场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48,8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709,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547%。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13,729,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709,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54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7,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及本议案项下全部子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6 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8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7,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7,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7,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7,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7,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