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4-060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下午 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会议现场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027-1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见下表: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33,872,9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6.81 |
其中: |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39,271,59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36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8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94,601,31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44 |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胜杰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王志强先生、孙权先生、赵炳辉先生、刘华春先生、毕焱女士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麻卫东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内容 | 类别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表决结果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1.01选举雷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 出席会议全体股东 | 833,097,100 | 99.9 | 当选 |
1.02选举李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 出席会议全体股东 | 833,818,500 | 100 | 当选 |
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每一股份拥有与该议案组应选监事相同的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历琰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4-061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7日以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7人。会议由全体参会监事推举郝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雷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