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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2014-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046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11月1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2日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于 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时

    3、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4 年11月12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有关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对于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被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作出说明,并表明不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七届十一次和七届十三次董事会提交);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七届十一次和七届十三次董事会提交);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七届六次监事会提交);

    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6、逐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马乐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6.02选举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6.03选举胡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七届十二次董事会提交)。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2014年11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 年11月14日-1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 8:00—11:0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符合前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网络投票说明

    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2、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吕燕飞、朱甜

    4、联系电话:0575-87016161传真:0575-87032163

    5、邮政编码:311800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提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马乐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胡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对临时提案 投赞成票;

    2、对临时提案 投反对票;

    3、对临时提案 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否;

    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上“□”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签名: 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总提案数:8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投票代码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海越投票7383878A 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8项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8本次股东大会1-8项议案99.00元

    99.00

    1股2股3股

    (2)逐项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6.01元代表第6个议案的第1个审议项,依此类推。因议案6实行逐项表决,如以6.00元申报价格对议案6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其项下所有审议项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不需再逐项表决。

    表决

    序号

    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383871.00元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383872.00元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383873.00元
    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7383874.00元
    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7383875.00元
    6《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383876.00元
    6.01选举马乐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383876.01元
    6.02选举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383876.02元
    6.03选举胡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383876.03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二、投票举例

    1)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个议案的第一个审议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87买入1.00元1股

    2)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个议案的第一个审议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87买入1.00元2股

    3)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个议案的第一个审议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87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