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已于2014年9月9日获证监许可【2014】93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认购代码为511863,场内简称为“博时货币”。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自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19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认购。网上现金发售将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六)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
8、办理网下现金发售的销售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六)3、网下现金发售的直销机构” )。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0、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11、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的,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单笔认购份额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发售期内投资人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12、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3、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14、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11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
17、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8、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基金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9、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各销售机构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2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百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整和市场利率的波动构成本基金的利率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低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作为货币基金,在大多数情况下,每日收益为正。但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比如当基金卖出债券所得收益及利息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率之后可能为负。这时显示的基金每百份收益可能为负并将记减投资者收益账户收益。
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正常情况下,本基金T日申购份额,T+2日可赎回或卖出;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赎回或卖出。对于选择买卖的投资人而言,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等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如本基金销售机构未免除本基金的交易费用,则会降低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另外,二级市场的价格受供需关系的影响,可能高于或低于基金的份额净值,形成溢价交易或折价交易。当溢价交易时,买入份额的投资人以高于份额净值的价格买入本基金,投资收益可能减少,而卖出份额的投资人以高于份额净值的价格卖出本基金,投资收益有望增加;当折价交易时,买入份额的投资人以低于面值的价格买入本基金,投资收益有望增加,而卖出份额的投资人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卖出本基金,投资收益可能减少。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对本基金当日的赎回申请进行总量控制,所以投资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场内简称:博时货币
认购代码:511863
申购赎回代码:511861
二级交易代码:511860
(二)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销售机构
1、发售主协调人: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3、网下现金发售的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下转B44版)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