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4-06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21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714,335,515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2,266,645,117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447,820,99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6.5324%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64.1897%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3434%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8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237,1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065% |
(三)会议主持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国文清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9人,国文清董事、张兆祥董事和林锦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7人,除经天亮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外,其他6名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3人,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3人,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康承业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共审议议案4项,其中普通决议案2项,特别决议案2项,第1、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审议并批准如下议案:
1、普通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成员的议案》
股东类别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执行董事 国文清 | |||||||
全体股东 | 12,692,360,777 | 99.8261% | 22,105,339 | 0.1739% | 0 | 0.0000% | |
A股股东 | 12,266,645,117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H股股东 | 425,715,660 | 95.0638% | 22,105,339 | 4.9362% | 0 | 0.0000% | |
执行董事 张兆祥 | |||||||
全体股东 | 12,709,306,618 | 99.9694% | 3,888,000 | 0.0306% | 0 | 0.0000% | |
A股股东 | 12,265,373,61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H股股东 | 443,932,999 | 99.1318% | 3,888,000 | 0.8682% | 0 | 0.0000% | |
非执行董事 经天亮 | |||||||
全体股东 | 12,644,536,648 | 99.4599% | 68,657,973 | 0.5401% | 0 | 0.0000% | |
A股股东 | 12,265,373,622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H股股东 | 379,163,026 | 84.6684% | 68,657,973 | 15.3316% | 0 | 0.0000%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余海龙 | |||||||
全体股东 | 12,710,530,617 | 99.9790% | 2,664,000 | 0.0210% | 0 | 0.0000% | |
A股股东 | 12,265,373,61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H股股东 | 445,156,999 | 99.4051% | 2,664,000 | 0.5949% | 0 | 0.0000%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任旭东 | |||||||
全体股东 | 12,710,533,717 | 99.9790% | 2,664,000 | 0.0210% | 0 | 0.0000% | |
A股股东 | 12,265,376,71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H股股东 | 445,156,999 | 99.4051% | 2,664,000 | 0.5949% | 0 | 0.0000%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嘉强 | |||||||
全体股东 | 12,710,530,717 | 99.9790% | 2,664,000 | 0.0210% | 0 | 0.0000% | |
A股股东 | 12,265,373,71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H股股东 | 445,156,999 | 99.4051% | 2,664,000 | 0.5949% | 0 | 0.0000% |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以上通过。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成员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的议案》
股东类别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非职工代表监事 徐向春 | ||||||
全体股东 | 12,665,284,069 | 99.6226% | 47,985,634 | 0.3774% | 0 | 0.0000% |
A股股东 | 12,265,448,704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H股股东 | 399,835,365 | 89.2846% | 47,985,634 | 10.7154% | 0 | 0.0000% |
非职工代表监事 彭海清 | ||||||
全体股东 | 12,710,530,518 | 99.9790% | 2,664,000 | 0.0210% | 0 | 0.0000% |
A股股东 | 12,265,373,51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H股股东 | 445,156,999 | 99.4051% | 2,664,000 | 0.5949% | 0 | 0.0000% |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以上通过。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的议案》。
2、特别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股东类别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全体股东 | 12,711,017,815 | 99.9739% | 2,764,700 | 0.0217% | 553,000 | 0.0044% |
A股股东 | 12,265,860,816 | 99.9947% | 100,700 | 0.0008% | 553,000 | 0.0045% |
H股股东 | 445,156,999 | 99.4051% | 2,664,000 | 0.5949% | 0 | 0.0000% |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批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股东类别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全体股东 | 12,713,668,415 | 99.9948% | 100,000 | 0.0008% | 567,100 | 0.0044% |
A股股东 | 12,265,847,416 | 99.9946% | 100,000 | 0.0008% | 567,100 | 0.0046% |
H股股东 | 447,820,99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批准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二)A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A股中小投资者就下列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成员的议案 | |||||||
国文清 | 1,536,617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张兆祥 | 265,11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经天亮 | 265,122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余海龙 | 265,11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任旭东 | 268,21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陈嘉强 | 265,21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的议案 | |||||||
徐向春 | 340,204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彭海清 | 265,01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752,316 | 53.5069% | 100,700 | 7.1621% | 553,000 | 39.3310% |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738,916 | 52.5539% | 100,000 | 7.1123% | 567,100 | 40.3338% |
注:本公司A股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赞成比例=A股中小投资者赞成票数 / A股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汶、易建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其审验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3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4-06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3日在北京中冶大厦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选举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国文清先生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同意对《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
2、同意废止《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有关本次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修改情况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第二届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国文清董事、张兆祥董事、经天亮董事,由国文清董事担任召集人。
2、同意中国中冶第二届董事会设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嘉强董事、经天亮董事、余海龙董事,由陈嘉强董事担任召集人。
3、同意中国中冶第二届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任旭东董事、国文清董事、余海龙董事,由任旭东董事担任召集人。
4、同意中国中冶第二届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余海龙董事、经天亮董事、任旭东董事,由余海龙董事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聘任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兆祥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聘任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丹女士、王永光先生、李世钰先生、王秀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同意聘任李世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黄丹女士、王永光先生、李世钰先生及王秀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聘任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康承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康承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中国中冶申请注册100亿元永续中票的议案》
1、同意在不增加带息负债的前提下,在2015年以中国中冶为主体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分次注册共计人民币100亿元永续中票额度并依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用途均为偿还中国中冶总部贷款。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对中冶交通增资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分期向中冶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共计人民币74亿元,将其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6亿元增加到人民币80亿元。其中,首期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人民币20亿元,剩余增资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合规逐步到位。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一: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修改情况
1、《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条款数 | 现行条款 | 建议修改后条款 |
第三条 | 战略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兼任总裁的董事是战略委员会委员。 | 战略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兼任总裁的董事是战略委员会委员。 |
2、《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条款数 | 现行条款 | 建议修改后条款 |
第九条 | (十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所规定或建议的涉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可行使的其他职权(包括但不限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第C.3条的有关原则及守则条文中建议的职权)。 | (十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所规定或建议的涉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可行使的其他职权(包括但不限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第C.3条的有关原则及守则条文中建议的职权)。 |
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条款数 | 现行条款 | 建议修改后条款 |
第三条 | 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 提名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
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
条款数 | 现行条款 | 建议修改后条款 |
第三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
附件二: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简历
黄丹女士
196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黄女士历任长沙冶金设计研究院选矿室助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科技处处长、人事处处长、院长助理、院长,2003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长沙冶金设计研究院院长,2004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中冶集团副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兼任中冶集团董事会秘书,2008年11月至2010年11月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黄女士先后毕业于中南矿业学院选矿专业、中南大学钢铁冶金专业,分别获学士学位、博士学位,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永光先生
195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王先生历任河北省张家口金矿助理工程师、北京矿冶研究总院采矿室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铜镍局矿山处副处长、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企业管理处副处长、甘肃公司经理、信息中心主任、铜中心正处级专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原辅材料中心副总经理,1999年2月至2003 年12月任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首钢秘鲁铁矿股份公司总经理、矿石进口部经理,2003年12月至2004年11月任首钢驻澳大利亚HISMELT项目首席代表,2004年11月至2008年9月任中冶集团副总经理。王先生先后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采矿专业、北京矿冶研究总院采矿工程专业,分别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世钰先生
1956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李先生历任铁道部第十九工程局财务处会计科副科长、科长、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财务部会计师,1996年3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1998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副总会计师,2006年8月至2008年9月任中冶集团总会计师。李先生先后毕业于辽宁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北方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是高级会计师。
王秀峰先生
197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王先生历任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机电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计财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6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总经理(2008年8月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改制为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2008年8月至2008年11月改任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先生毕业于东北大学工业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后在清华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高级会计师。
附件三: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简历
康承业先生
195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自2013年12月起兼任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康先生历任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机运公司干事、电装工程处技术员、计划处科员、副科长、科长、经营计划处主任经济师、副处长、处长,1996年9月至2001年3月任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经营计划处处长,2001年3月至2006年10月任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任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济师,2008年6月至2010年11月任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十七冶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康先生毕业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大学本科)、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还先后获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法国格勒诺布尔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4-06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国中冶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徐向春监事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13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4-06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职工代表董事及监事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13日,本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选举林锦珍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邵波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林锦珍先生简历如下:
林锦珍先生,1961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职工代表董事,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林先生历任冶金工业部基建局企业管理处助工、主任科员,建设司综合处工程师,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筹备)工程师、高工,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集团人事处副处长、人事二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03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中冶集团(2009年5月起中国中冶)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中国中冶党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11月起任中冶集团职工董事,2012年10月起任中国中冶职工代表董事,2014年7月起任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林先生毕业于东北大学矿山建筑专业,大学本科,是高级工程师。
邵波先生简历如下:
邵波先生,196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国中冶职工代表监事、企业策划与管理部部长,同时担任中冶集团兼职监事。邵先生历任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助工、团委书记、经营处工程师、副处长,冶金工业部办公厅副处级调研员,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院长助理、副院长(副总经理)兼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北京东星冶金新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7年2月至2009年9月任中冶集团上市办常务副主任,2009年1月至2012年9月任中冶集团综合管理部部长。2010年3月起任中冶集团兼职监事,2011年1月起任中国中冶职工代表监事,2012年9月起任中国中冶企业管理部(2013年9月更名为企业策划与管理部)部长。邵先生先后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煤化工专业(大学本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3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4-06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分期对全资子公司中冶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交通”)增资人民币74亿元,其中:首期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人民币20亿元,剩余增资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合规逐步到位。
一、增资概述
2014年11月1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冶交通增资的议案》,同意中国中冶分期向中冶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共计人民币74亿元,将其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6亿元增加到人民币80亿元。其中,首期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人民币20亿元,剩余增资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合规逐步到位。增资完成后,中冶交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亿元增至人民币80亿元。
本次增资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增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冶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6亿元
3、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号2幢六、七层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交通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交通工程投资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咨询;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招标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提供劳务服务(不含中介服务);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6、增资前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中国中冶持股比例均为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 (经审计) | 截至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54,113 | 405,307 |
净资产 | 82,934 | 89,201 |
营业收入 | 273,347 | 144,243 |
利润总额 | 11,075 | 7,821 |
净利润 | 9,160 | 6,253 |
是否经过审计 | 经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审阅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资格 | 是 | 是 |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增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助于改善中冶交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中冶交通在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和在国家“一带一路”开发领域的竞争实力,有利于中国中冶进一步做强主业,提升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中冶交通、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冶(广西)马梧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整合事宜,有关情况详见2014年9月24日本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目前整合工作正处于资产评估阶段,尚未完成相应工商变更。本次增资不影响相关整合工作的继续推进。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