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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4-06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3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15:00至2014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二楼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兴满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707,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50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706,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502%。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707,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706,98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