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版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014年11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B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6版:信息披露
    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5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14年11月17日到2014年12月5日公开发售(各代销机构具体营业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在上述时间段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

    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它用。

    (4)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公司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全额缴款方式和前端收费模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按0.4%的年费率收取)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元)认购费率
    M<50万0.60%
    50万≤M<200万0.30%
    200万≤M<500万0.10%
    M≥500万1000元/笔

    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有效认购申请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有效认购申请资金所产生的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

    (1)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2)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10)/1.00=9,950.3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50.36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10)/1.00=1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10.00份基金份额。

    3、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4、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或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50,000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或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本公司直销柜台也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的认购。

    1、本公司网上直销

    (1)网上直销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认购。

    (2)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3)业务办理时间:2014年11月17日9:00-2014年12月5日17:00,期间7*24小时全天候受理(含周六、周日)。

    (4)认购手续:

    1)未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持工、农、中、建、交、招、上海、光大、民生、浦发、兴业、中信等银行借记卡在www.huatai-pb.com按照“网上开户”页面提示完成网上开户。当日开户,当日即可认购(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内)。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但未开通过华泰柏瑞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持工、农、中、建、交、招、上海、光大、民生、浦发、兴业、中信等银行借记卡在www.huatai-pb.com按照“网上开户”页面提示开通网上直销。当日开通,当日即可认购(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内)。

    3)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于上述业务办理时间,直接在www.huatai-pb.com“网上交易”内认购本基金。

    (5)网上直销咨询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

    2、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 - 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

    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可以是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在认购期内,将足够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2)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3)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4)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4)注意事项:

    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代销本基金的银行、证券公司及第三方销售机构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柜台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1、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如下:

    1)认购期间,投资人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a)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b)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c)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d)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通过本公司直销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g)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3)注意事项:

    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及证券公司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验资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清算账户中,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本基金基金份额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联系人:王永民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电话:(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010)66594853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

    3)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客服电话:(0731)84403319

    公司网址:www.cfzq.com

    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刘化君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周洁瑾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肇家浜路75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家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程学军

    电话:(021)64379456

    传真:(021)64333051

    客服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1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交易广场群楼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1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0351)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华旭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华旭大厦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贸易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8211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1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或www.jjm.com.cn

    1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81042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腾艳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电话:(0571)85776114

    传真:(0571)85783771

    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陈培

    5、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6、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勇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