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一栋”三重角色系同一人
⊙记者 王炯业 见习记者 吴绮玥 ○编辑 全泽源
昨晚,卧龙地产针对本报昨日刊发的《一人分饰三角色 卧龙地产“父子双簧”穿帮》发布澄清公告,承认三个“范一栋”扮演的三重身份实际上均为同一人。
公告确认,范志龙系公司副董事长,范一栋系范志龙的儿子,双方为父子关系。截至目前,范一栋持有公司669.47万股;范一栋还在杭州工商信托任职,2014年3月开始担任丰利3号的信托执行经理之一。
本报昨日报道指出,在三季报股东名单中有一名叫“范一栋”的自然人股东。与此同时,与卧龙地产有着大量业务往来的杭州工商信托,有一名信托经理也叫“范一栋”。另外,卧龙地产副董事长范志龙有个儿子也叫“范一栋”。而据记者查证,上述三个“范一栋”应是同一个人。
昨日,记者几经辗转终联系上范一栋本人,其本人并未否认买入卧龙地产股票。对此,卧龙地产昨晚公告称,因范一栋买入公司股票发生在公司重大事项终止并披露后的6个交易日后,与公司筹划相关重大事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不过,需指出的是,范一栋尽管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但作为范志龙儿子,其想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可谓易如反掌。
针对“范一栋”多重角色下有无利益输送?卧龙地产表示,范一栋所任职务不属于杭州工商信托的董监高,故其对信托公司不具有实际控制能力。同时,根据杭州工商信托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卧龙清远项目团队成员由杭工信的其他项目经理担任,范一栋未参与该项目的前期尽职调查以及后期的运营管理,未对该项目的实施施加任何影响。
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有“防火墙”,在卧龙地产与杭州工商信托紧密合作的背景下,范一栋兼具信托执行经理以及卧龙地产高管的儿子的双重身份仍欠妥当,让公司难撇利益输送嫌疑。
本报昨日报道还指出,在二季度新进的个人投资者中,范一栋、邱知骁、杨藕珍、沈俊杰等人均一直坚守到三季度末,而且他们还在二季度大幅加仓,同时这些身影仅出现在卧龙地产这一家公司上。
上述股东除范一栋之外,记者还查到沈俊杰或也与“卧龙系”密切相关。据公司2011年4月8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卧龙天香华庭拟与沈俊杰、杜明浩、韩卓群、王琳分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将卧龙天香华庭的一套建筑面积共700平方米的商品房,以约963万出售给沈俊杰。沈俊杰当时被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最终母公司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彩萍女士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