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2014-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6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的通知,泰禾投资于2014年9月1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详见公司2014-60号公告),该项业务已于近日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已办理约定购回式交易情况
交易时间 | 参与交易的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股) | 购回交易日 |
2014年9月10日 | 泰禾投资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000,000 | 2015年3月11日 |
注:该项业务本次办理延期购回。
二、股东本次办理延期购回交易情况
参与交易的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股) | 原购回交易日 | 延期后购回交易日 |
泰禾投资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000,000 | 2015年3月11日 | 2015年9月10日 |
三、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泰禾投资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09,400,795 | 79.57% | 788,400,795 | 77.51%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按泰禾投资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红利、红息或新增股份等)归属于泰禾投资。
4、购回期满,如泰禾投资违约的,海通证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股份。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