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4-068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4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14日9:30在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577号天业中心3号楼25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9:30-11:30,13:00-15:00。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280067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9.55%。其中,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2784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曾昭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郭永强、李瑞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800678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中小股东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同意15700股,占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2800678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中小股东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同意15700股,占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郭永强、李瑞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5日
备查文件
1、《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