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4-066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进行表决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议案同时送达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将应收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债权中的3亿元以人民币1元/股的价格转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股本金,形成注册资本金。该3亿元债转股实施完成后,钦州永盛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3.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公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被增资方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以债转股方式增加其注册资本3亿元。
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对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与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小贷”)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并达成初步意见,广和小贷拟增加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该增资全部拟由公司认购,增资价格为1.2元/股,公司需缴付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约占广和小贷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总股本)1.25亿元的20%,为广和小贷第二大股东(参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4-067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永盛”)
●投资金额:公司拟将应收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债权中的3亿元以人民币1元/股的价格转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股本金,形成注册资本金,使其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3.5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应收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债权中的3亿元以人民币1元/股的价格转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股本金,形成注册资本金。该3亿元债转股实施完成后,钦州永盛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3.5亿元。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被增资方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以债转股方式增加其注册资本3亿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对钦州永盛实施债转股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钦州港金海湾花园海名轩、海逸轩三单元1505房
法定代表人:秦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6月
经营范围:柴油、汽油、煤油的批发;建筑材料、机电产品(除汽车)、石油化工产品、汽车配件的购销;矿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煤炭批发经营。
(二)投资标的资产和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钦州永盛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785,055,599.22 | 826,628,628.25 |
净资产 | 4,818,048.26 | 38,662,632.37 |
负债总额 | 780,237,550.96 | 787,965,995.88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
营业收入 | 222,913,285.80 | 730,043,549.59 |
利润总额 | -33,844,584.11 | -7,313,711.06 |
净利润 | -33,844,584.11 | -10,372,211.46 |
未分配利润 | -45,181,951.74 | -11,337,367.63 |
注:上述钦州永盛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5-00094号),钦州永盛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对外投资方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拓展贸易业务,近年公司向钦州永盛提供较多的资金支持,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的应收往来款共计71,613.10万元。公司本次债转股系将应收钦州永盛往来款其中的3亿元人民币转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股本金,即增加其注册资本3亿元。本次债转股实施完成后,钦州永盛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3.5亿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钦州永盛的应收往来款将减少至41,613.10万元(以截至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计算)。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2014年9月30日,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的资产负债率为99.39%。公司本次将应收钦州永盛债权中的3亿元转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后,可降低钦州永盛的资产负债率(以截至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计算,资产负债率由99.39%下降至61.17%),优化其资本结构,减少财务成本支出。
2、本次债转股实施完成后,钦州永盛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3.5亿元,可提高钦州永盛的银行授信额度,增强融资能力。
3、公司本次对钦州永盛增资3亿元全部为应收债权转作长期股权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桂东电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4-06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小贷”)
●投资金额:公司以1.2元/股的价格认购广和小贷全部新增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认购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约占广和小贷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20%,为广和小贷第二大股东(参股)。
●广和小贷此次增资还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与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小贷”)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并达成初步意见,广和小贷拟增加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该增资全部拟由公司认购,增资价格为1.2元/股,公司需缴付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约占广和小贷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总股本)1.25亿元的20%,为广和小贷第二大股东(参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对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昌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日
注册地址:柳州市潭中西路16号金都汇2栋1-26、1-27、3-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业务。
目前,广和小贷股权结构如下:共有11名股东,其中法人股东柳州市华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6%,其余10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44%。
经过几年发展,广和小贷综合竞争力得到加强,2012-2013连续两年跻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100强,2013年主体信用等级获评A+。2014年3月19日,广和小贷获批设立南宁市分公司,是自治区内目前唯一一家正式获批,在异地成立分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广和小贷公司担任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理事会员单位、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副会长单位和柳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
(二)投资标的广和小贷资产和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8月30日,广和小贷资产和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成果指标 | 2014年1-8月 | 2013年 | 2012年 |
利息收入 | 1628.20 | 1,982.35 | 1,137.74 |
利息净收入 | 1313.35 | 1,721.71 | 1,032.62 |
净利润 | 772.39 | 576.51 | 580.8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2.39 | 576.51 | 580.80 |
年化平均利息率(%) | 16.71 | 15.60 | 17.77 |
净资产收益率(%) | 7.03 | 5.62 | 10.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6 | 0.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6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6 | 0.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4.53 | -7,913.83 | 335.8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9 | -0.79 | 0.07 |
资产状况指标 | 2014年1-8月 | 2013年 | 2012年 |
资产总额 | 13,068.90 | 16,627.93 | 7,503.99 |
负债合计 | 2,077.73 | 5,327.67 | 1,780.24 |
股东权益合计 | 10,991.17 | 11,300.26 | 5,723.75 |
归属于母公司股权权益合计 | 10,991.17 | 11,300.26 | 5,723.75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0 | 1.13 | 1.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0 | 1.13 | 1.14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 15.90 | 32.04 | 23.72 |
不良贷款率(%) | 0.00 | 0.00 | 0.00 |
流动比率(倍) | 6.17 | 3.07 | 4.10 |
速动比率(倍) | 6.17 | 3.07 | 4.10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2014]京会兴审字第08010898号 )。
三、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方案
公司本次认购广和小贷2500万股全部增资以2014年2月28日为基准日的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国融兴华评报字[2014]第090009号),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以201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审计后(《审计报告》[2014]京会兴审字第08010898号 )的每股净资产1.10元为依据,适当考虑自审计基准日起因实际经营收益增加带来净资产进一步增值,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20元/股,即公司出资3000万元,认购广和小贷本次新增股份2500万股,其中2500万元计入广和小贷注册资本,余下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本次认购股份占广和小贷总股本1.25亿元的20%,为广和小贷第二大股东(参股)。
四、增资股权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增资情况
1、入股额度:甲方接受乙方对甲方的增资,认购甲方2500万股(大写贰仟伍佰万股),乙方本次认购股份占增资扩股后甲方目标总股本的20%。
2、认购价格:以2014年2月28日为基准日的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国融兴华评报字[2014]第090009号),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以201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审计后(《审计报告》[2014]京会兴审字第08010898号)的每股净资产1.10元为依据,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20元/股,即乙方出资3000万元,认购甲方本次新增股份2500万股,其中2500万元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余下500万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3、入股方式:现金入股,资金来源符合监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乙方享有的基本权利
1、与原有股东同股同权;
2、享有法律和甲方《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乙方可向甲方公司以替换的方式派出董事1名,监事1名,甲方现有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总人数不增加。
(三)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履行本协议,并于约定日期前将足额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认购股份;若乙方未在约定日期前划转足额资金至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放弃本次认购甲方股份的权利,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股东地位确立后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章程约定的股东义务。
(四)协议的终止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
(1)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 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 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 如果甲乙双方出现沟通不畅、经营理念分歧等情况,乙方被甲方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宜增资入股甲方,且在乙方未开始缴付认购股份的资金之前。
2、在终止本协议后,除本协议第九、十一、十二、十三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双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3、若甲方本次进行增资扩股的行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约定日期内仍未能获得甲方权力机构或监管部门批准的,乙方有权在书面通知甲方后单方解除本协议。
4、发生下列情形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至股东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5、若乙方未在约定日期前将足额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放弃本次认购甲方股份的权利,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2、如因政策变化或监管机构在审批过程中股东准入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其专业判断的要求,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无论任何事由导致乙方无法获得股东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未获得监管部门核准、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甲方依照本协议单方面原因解除协议等),除非取得乙方书面认可,否则甲方应在该等事由发生后(例如在甲方发出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已预存至甲方指定账户的全部款项,并按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乙方计付利息;逾期未支付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双方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柳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增资参股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目的在于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2、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认购的出资额为限对广和小贷债务承担责任。
3、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91%,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市场的需求,小额贷款公司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中仍会受国家政策、宏观经济、行业竞争、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内部风险控制及操作、交易方案、客户信用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风险控制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经营亏损的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桂东电力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证券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4-069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2014年11月14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出售国海证券股票640万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0.28%,交易金额7020.8万元,本次出售后,公司尚持有国海证券股票219,805,723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9.51%。
二、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出售国海证券640万股股票,扣除成本后,公司可获得投资收益约5785万元(未扣除相关税费),该收益将计入公司2014年度损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影响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三、后续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出售国海证券股票3746万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1.62%。按照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减持方案,公司将继续择机减持累计不超过1亿股(含已减持数)国海证券股票。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