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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4-07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名,独立董事孙家骐、李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邵世伟、副董事长李琦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太金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乐电天威)破产清算。相关情况如下:

    1.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情况概述

    (1)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高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单晶硅、单晶切片、多晶锭、多晶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和系统;进口以上产品的制造设备;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进口以上产品的制造设备;承担与多晶硅生产相关的工程服务和咨询服务。

    股东股权情况:乐电天威共有两个股东,其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乐电天威51%股份;保定天威保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

    生产经营情况:乐电天威于2008年1月18日成立,2009年9月23日乐电天威多晶硅生产线投料试生产出第一炉多晶硅产品,2010年4月正式转产。乐电天威多晶硅生产线因多晶硅行业市场低迷,价格持续下跌,多晶硅生产成本倒挂,于2011年11月起停产技改至今。2011年9月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乐电天威实施技改的议案。乐电天威另一股东天威保变2011年9月14日公告,天威保变未履行完相关该项目的审批手续。2012年11月,乐电天威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氢化炉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分步实施冷氢化技改,首先实施氢化炉改造项目,预计投入为1.98亿元。截止2014年9月末,乐电天威已累计投入技改资金10,430万元。

    2014年3月,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股份有限公司就天威保变转让所持乐电天威49%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关于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事项的框架协议》。经公司多次主动与天威保变协商,截止目前,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2014年9月,乐电天威银行债务到期,两家股东均未提供资金,已发生逾期。目前,乐电天威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乐电天威多晶硅技改项目无法按计划推进,此技改项目完成及复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资产状况(未经审计):截止10月31日,乐电天威资产总额163,90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60.77万元(融资租赁保证金3,645.41万元,存货2,002.98万元);非流动资产157,849.1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9,436.75万元,在建工程108,937.68万元,工程物资2,262.20万元,无形资产7039.98万元)。

    (3)债务及权益情况(未经审计):

    截止10月31日,负债总额224,040.43万元, 负债构成主要为:银行借款47,453.83万元;融资租赁款18,083.15万元;股东债权152,977.71万元;应交税金:-12,677.02万元;应付货款、设备款等15,251.67万元;预收款项(货款)1,350.83万元。

    截止10月31日,所有者权益-60,130.51万元。其中股本5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10,130.51万元。

    (4)人员情况:

    乐电天威现有员工329人,其中:息岗人员160人,在岗员工169人。在岗员工主要负责设备维护、保养、技改准备、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申请破产的原因

    因乐电天威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被多家金融机构和债权人起诉。

    3.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截止2014年10月31日,公司对乐电天威的投资为2.55亿元,债权为11.64亿元;两家股东单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借款余额为5.57亿元(本金)。2013年底,公司已对上述投资、债权以及担保责任计提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4.27亿元(合并报表予以抵销)。一旦乐电天威进入破产程序,乐电天威将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对相关投资、债权和担保事项按照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将导致公司2014年度出现大额亏损。

    4.风险提示

    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授权事项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

    (1)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破产清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

    (2)支付法院在受理乐电天威破产清算前发生的安全、维护等基本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第二批零星设备采购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2014年第二批零星设备采购计划,预计采购总金额为203.78万元。主要包括:仪器仪表、试验设备、生产经营用运输设备、办公设施设备、生产用设备和工器具。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制订(修订)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行)》、《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零星设备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4年12月3日召开。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4-07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在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103会议室召开。公司共计5名监事,其中4名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监事安艳清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凌先富代行职权。会议由监事杜品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4-07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5日

    ●会议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者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4年11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获邀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日、12月2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曾跃驰 史军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4年12月3日召开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有关要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9:30-11:30、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738644 投票简称:乐电投票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
    1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99.00元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1.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投资者拟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738644乐山电力买入99.001 股

    (二)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44买入1.00元1股

    (三)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44买入1.00元2股

    (四)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44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