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4-4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11月16日 15:00—2014 年11月17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3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泽中先生因公务出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幸建超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六)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及通知分别刊登在2014年7月29日、10月28日及11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19 人,代表股份数为178,386,7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26.5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下同)及股东代表 15人,代表股份617,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092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177,768,8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26.49%。
(三)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数为617,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09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谭洪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177,831,0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69%;反对票495,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28%;弃权票6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10.0663%;反对49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80.1748%;弃权6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9.75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李格当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177,831,0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69%;反对票495,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28%;弃权票6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10.0663%;反对49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80.1748%;弃权6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9.75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77,831,0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69%;反对票538,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30%;弃权票1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10.0663%;反对538,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87.0853%;弃权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2.84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霍庭、林映明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及列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4-4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4年11月17日下午在公司1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 公司董事长李泽中先生、董事高庆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幸建超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苏武俊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于海涌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谭洪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于海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如下:召集人:李泽中;委员:高庆、幸建超、李耀棠、谭洪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增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幸建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召集人:苏武俊;委员:幸建超、于海涌。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增补公司独立董事苏武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召集人:于海涌;委员:高庆、赖旭、李耀棠、苏武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增补公司独立董事谭洪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召集人:李耀棠;委员:唐惠芳、苏武俊、于海涌、谭洪舟。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