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4—031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09:30~11:30,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现场会议地点: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5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730060
联 系 人:阎建亭 薛 娇
联系电话:0931—7313058
传 真:0931—7311554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报备文件: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人员调整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注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A股 |
738579 | 天华院投票 | 1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元 |
1.1 | 选举赵正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1元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6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中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号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79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某A股投资者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号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79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某A股投资者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号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79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某A股投资者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号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79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