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刊
  • 3:特刊
  • 4:特刊
  • 5:特刊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广告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第二期补偿款的公告
  •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
    公告
  •  
    2014年11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B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6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第二期补偿款的公告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
    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4-05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3日发出,并于2014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董事局认为: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5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关联董事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4-05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3日发出,并于2014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4-05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66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9,203,47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8,481,782.1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404,203.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077,578.63元。2013年3月1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0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
    配送中心

    建设项目

    枣庄市阳光集中配送中心建设项目286,543,000.00201,415,000.00
    菏泽市阳光集中配送中心建设项目305,442,000.000.00
    威海市阳光集中配送中心建设项目300,725,900.000.00
    孝感市阳光集中配送中心建设项目253,749,000.00213,391,000.00
    海王药业抗肿瘤冻干制剂车间建设项目110,724,400.00110,724,400.00
    海王药业固体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64,313,500.0043,547,178.63
    合计1,321,497,800.00569,077,578.63

    截止2014年11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实际使用约人民币2.06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人民币3.66亿元(含利息)。根据公司对项目进度的分析测算,并预留未来十二个月募集资金项目可能使用的募集资金,预计闲置募集资金约为人民币2.8亿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10亿元,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关上市公司单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由6个月延长到12个月,归还期限延长至2014年11月18日。

    截至2014年11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亿元(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通过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同等数额银行借款,按目前银行壹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扣除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省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582万元。

    公司承诺,本次将部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并保证及时、足额地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管账户。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将提前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董事局意见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前,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海王生物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海王生物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该等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4-05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海王集团: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宏阳物业:深圳市宏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王集团全资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公司本部及深圳地区相关子公司集中办公的实际需求,改善公司办公环境,提升公司整体对外形象,公司(包含公司本部及相关子公司)拟租赁海王集团新建的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2层、23层及24层的房屋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租赁总面积约4,998.81平方米,首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协议的期限为三年,其中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7,198,286.40元/年,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7,774,149.31元/年,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914,782.23元/年,三年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总额为人民币24,915,068.80元。

    因本次公司拟租赁的房屋为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的房产,物业管理公司-宏阳物业为海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房屋租赁相关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回避表决,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80,455,6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66%。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类公司

    注册资本:9641.3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海王大厦26-31层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康复仪器、医疗机械、电子产品、保健品和精细化工产品、副食品、纺织品、工艺品、日用百货;产品100%外销。增加:从事经营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业务。增加:在合法取得宗地号T304-0129工业用地块上从事开发业务。

    (2)深圳市宏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宏阳物业为海王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海王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宏阳物业为本公司关联方。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宏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9A2

    法定代表人:高锦民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商业经营管理、酒店管理、电气设备修理、安装、室内装饰,打字复印、清洁服务,国内贸易、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房屋租赁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2、租赁面积: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2层、23层、24层,租赁总面积约4998.81平方米。

    3、租赁用途:供本公司(含公司本部及在深圳地区相关子公司)办公使用。

    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

    5、租金: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租金为人民币120.00元/平米/月,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租金为人民币129.60元/平米/月。

    6、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为确保履行合同约定下的义务,公司需要在签订租赁合同两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1,199,714.40元。

    7、租赁房屋的权属:海王银河科技大厦产权归属海王集团,不存在所有权、使用权纠纷。

    (二)物业管理服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物业管理服务商:宏阳物业。

    2、物业管理服务面积及价格:物业管理服务为公司租赁的银河科技大厦房产,约4998.81平米;物业管理服务综合费用(包含物业服务费、空调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为15.25元/平米/月。

    3、协议签署期限:三年,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

    4、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三)关联交易价格

    本次关联交易需支付的费用包括房屋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两部分,三年总额为人民币24,915,068.80元,具体费用明细如下:

    租赁期限房屋租赁面积(平方米)房屋租金单价(元/平米/月)年房屋租金(元)综合物业管理费单价(元/平米/月)综合物业管理费(元)年租金和综合物业管理费合计(元)
    第一年4,998.81120.007,198,286.4015.25914,782.238,113,068.63
    第二年4,998.81120.007,198,286.4015.25914,782.238,113,068.63
    第三年4,998.81129.607,774,149.3115.25914,782.238,688,931.54
    三年合计  22,170,722.11 2,744,346.6924,915,068.80

    (四)定价依据

    1、银河科技大厦周边同类物业租赁价格情况

    经向第三方独立机构咨询及网上查询,2014年11月南山区科技园海王银河科技大厦周边片区同类写字楼市场租金情况为:威盛大厦约130元/平米/月;太邦科技大厦约120元/平米/月;科兴科技园约130元/平米/月;北科大厦约130元/平米/月;比克大厦约130元/平米/月;研祥科技大厦约120元/平米/月。

    2、非关联方租赁银河科技大厦价格情况

    根据海王集团提供的与其他非联方租户签订的部分租赁意向书,银河科技大厦其他楼层的房屋租赁价格与本公司租赁价格基本一致。

    3、本次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定价

    根据银河科技大厦周边同类写字楼的市场租赁价格和物业服务费标准、海王银河科技大厦其他楼层租户的租赁价格信息及物业服务费标准,以及近年来的房屋租金价格走势,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公司房屋租赁价格和物业服务价格。

    本次房屋租赁价格和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年扩大,公司员工人数也逐年增长,公司现位于深圳南山区科技园海王工业城的办公场所已不能满足公司本部及深圳地区子公司的办公需求,目前公司本部及公司深圳地区子公司分散在南山科技园海王工业城、南山科技园研祥科技大厦、南山海王大厦多处办公,不利于公司的内部往来及管理;同时,由于公司本部所在的科技园海王工业城,周边大部分为工业厂区,交通较为不便,不利于公司总部行政办公及对外交流。因此,公司急需租赁新的办公场所,以满足公司集中办公和方便对外交流的实际需求。

    本次公司拟租赁的海王银河科技大厦地利位置优越(位于深南大道上,楼下200米左右为地铁1号线深大站出口,并紧邻深南路公交站台,有数十条公交线路经过,附近有腾讯、中兴、联想、创维、TCL等众多知名企业办公大楼),且能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的办公场所和集中办公的需要,改善公司办公环境,提升本公司的整体对外形象。

    五、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与海王集团、宏阳物业未发生房屋租赁和物业服务相关关联交易。

    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获准与关联方深圳市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与海王集团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在2014年-2016年期间进行有关公司产品及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本年初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与深圳市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商品交易和经销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6,401.27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将本事项提交给我们进行预审,我们认为公司拟租赁海王集团房产及与宏阳物业签署物业服务协议,确属日常运营需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结果有效。同时,根据查阅公司提供的第三方数据及了解市场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租赁价格及物业服务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表示同意。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通过查看相关决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了解关联方基本情况、了解市场同类型租赁价格等,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银河证券认为:

    海王生物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中国银河证券对海王生物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局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4-06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 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12月4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公司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8日、12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78。

    2、投票简称:海王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议案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

    联系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0755-26968995

    联系人:张全礼、慕凌霞、王云雷

    邮编:518057

    2、会议费用

    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表决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2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