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6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 年 11月17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林峰先生个人简历详见2014年11月14日公告的《东吴证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6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 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会议相关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下午14:30在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总人数 | 28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8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51802752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 1101424310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 15037844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3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0.79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57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9人,杨瑞龙董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6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魏纯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票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票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票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关于选举宋子洲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251751352 | 99.9959 | 51400 | 0.0041 | 0 | 0 | 通过 |
2、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2.01发行规模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2.02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2.03债券期限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2.0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2.05募集资金用途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2.06上市场所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2.07担保事项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2.08决议的有效期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2.09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2.10偿债保障措施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3、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 1251802052 | 99.9999 | 700 | 0.0001 | 0 | 0 | 通过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5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20,696,765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表: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票数(股) | 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票数(股) | 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
1、关于选举宋子洲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20645365 | 99.9878 | 51400 | 0.0122 | 0 | 0 |
上述议案,第1项议案《关于选举宋子洲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宋子洲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第2项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发行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钱大治律师、江子扬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6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14年11月14日招标发行,缴款日为2014年11月17日,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短期融资券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 | ||
短期融资券简称 | 14东吴证券CP005 | 短期融资券期限 | 91天 |
短期融资券发行代码 | 1490205 | 短期融资券交易代码 | 071440005 |
招标日期 | 2014年11月14日 | 计息方式 | 利随本清 |
起息日期 | 2014年11月17日 | 兑付日期 | 2015年2月16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10亿元人民币 | 实际发行总额 | 10亿元人民币 |
发行价格 | 100元/张 | 票面利率 | 4.14% |
有效投标总量 | 23亿元人民币 | 投标倍率 | 2.30 |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