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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期、第三期中期票据
    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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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期、第三期中期票据
    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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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期、第三期中期票据
    发行结果公告
    2014-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期、第三期中期票据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4月18日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同意接受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第一期中期票据人民币6亿元已于2014年10月14日发行完毕,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08、临2014-009、临2014-015、临2014-052、临2014-053号公告。

    2014年11月13日,公司进行了2014年度第二期、第三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规模为第二期人民币3亿元、第三期人民币3亿元,2014年11月17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中期票据名称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简称14首创MTN002
    中期票据代码101455033中期票据期限3年
    起息日2014年11月17日兑付日2017年11月17日
    计息方式每年付息发行日2014年11月13日
    实际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计划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票面价格人民币100元/百元面值票面利率4.60%

    中期票据名称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简称14首创MTN003
    中期票据代码101455034中期票据期限3年
    起息日2014年11月17日兑付日2017年11月17日
    计息方式每年付息发行日2014年11月13日
    实际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计划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票面价格人民币100元/百元面值票面利率4.60%

    截至公告日,本年度公司注册的中期票据共计人民币12亿元已全部发行完成。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1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4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刘晓光、王灏、刘永政、苏朝晖、冷克、曲久辉、马光远、盛希泰、俞昌建、张恒杰、常维柯11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冷克、曲久辉、马光远、盛希泰4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冷克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

    2、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4-06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安徽省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供水工程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建设——运营——拥有”(即BOO)的方式,投资目前由马鞍山港润水务有限公司拥有的安徽省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供水工程项目;项目远期规划为19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5万吨/日,项目一期预估总投资为15,150万元人民币;

    2、同意公司收购并最终持有马鞍山港润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3、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4-06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兴业银行魏公村支行续办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魏公村支行继续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一年,利率在借款时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召开2014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4-06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晓光先生:59岁,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市计划委员会总经济师、副主任,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副秘书长。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灏先生:47岁,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副经理,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正局级)。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刘永政先生:46岁,硕士,律师资格,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曾任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苏朝晖先生:46岁,硕士,高级经济师,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曾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冷克先生:68岁,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毛纺织厂副厂长,北京纺织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北京市路桥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曲久辉先生:57岁,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K01296)独立董事、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002672/HK00895)独立非执行董事、江苏金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新疆德蓝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马光远先生:42岁,博士,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法律主管、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法律主管及高级经理、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现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远见国家财经战略研究院(筹)院长。

    盛希泰先生:46岁,硕士,资深投资银行专家。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长。现任北京洪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事、总经理,并任五岳盛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昌建先生:59岁,大专,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化工设备厂财务科长,北京化工总公司供销公司副总会计师,北京化工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北京航宇经贸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张恒杰先生:54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装甲兵工程学院讲师,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等,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维柯先生:59岁,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客车四厂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客车三厂常务副厂长,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腾飞科技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齐德英、李清元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齐德英女士:53岁,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经营管理部副经理、产业投资部经理、运营管理二部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监,兼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清元先生:59岁,大专,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市审计局商贸处副处级调研员。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资深经理。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名称:首创(香港)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6亿元。

    一、增资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进行增资,用于公司水务、固废及环保项目的拓展,增资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增资方式为现金出资,本次增资后首创香港的注册资本将由5.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1.5亿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尚需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审核批准。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打造公司的海外投融资平台、水务产业增值平台和国际合作平台。注册地址:香港中环下慤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16楼1613—1618室;注册资本:5.5亿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12月31日,首创香港经审计的总资产33.6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93亿元人民币;2013年度营业收入2.6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16亿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9月30日,首创香港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6.4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7.02亿元人民币;2014年1-9月营业收入4.8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05亿元人民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增资完成后,首创香港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有所提高,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海外投融资平台、水务产业增值平台和国际合作平台的建设,推动公司的水务、固废等项目的拓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向首创香港增资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省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供水工程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一期预估总投资为15,150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并持有目前拥有该项目的马鞍山港润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进行后续项目投资。

    ●投资期限:特许经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 工程建设延期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安徽省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供水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建设——运营——拥有”(即BOO)的方式投资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供水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由马鞍山港润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润水务”)持有,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油燃气(广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燃气”)持有港润水务100%股权。项目远期规划为19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5万吨/日。项目一期预估总投资为15,15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先期出资4,500万元收购并持有港润水务90%股权,包括按照中油燃气已出资金额支付的收购价款1,130.3136万元,以及认缴剩余未缴出资金额3,369.6864万元;此后公司将出资500万元(即中油燃气已出资金额)收购港润水务剩余10%股权,并进行项目后续投资。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港润水务100%股权。最终收购价款以相关审批机构的审批结果为准。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为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供水工程项目,项目远期规划为19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5万吨/日;项目一期预估总投资为15,150万元人民币;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为9.28%。

    港润水务成立于2012年,现由中油燃气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已缴出资1,630.3136万元人民币;法人:祁春来;注册地址:马鞍山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黄山大道南段1168号;经营范围为从事供水工程、供水管网的设计、施工、建设、经营及维护维修,给排水工程咨询,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以及其他与水处理相关的业务。港润水务拥有安徽省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供水工程项目。截至2013年12月31日港润水务的总资产为2,239.69万元、净资产1,602.74万元、2013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27.57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总资产为2,273.78万元、净资产1,596.72万元、2014年1-9月无营业收入、净利润-6.02万元。

    投资完成后,港润水务将成为公司的子公司,该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其它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负责人:郝轶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马鞍山南部承接产业转移新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下属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法人:陈令;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安置房建房,土地开发、整理、收储,国内外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土地租赁转让、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材料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信息服务、物业管理、对科技项目的投资、产学研平台建设等。

    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油燃气(广东)投资有限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中油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其国内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及能源相关业务之投资,持有港润水务100%股权。注册资本7,500万美元;法人:许铁良;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88号粤财大厦2105号写字楼。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于2012年4月6日与中油燃气签署了《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供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该特许经营协议存续,中油燃气将与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之下属控股子公司马鞍山南部承接产业转移新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港润水务签署《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供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今后将由港润水务独自承接原特许经营协议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特许经营内容:在特许经营期限范围内由港润水务负责本协议项下园区供水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

    特许经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

    项目规模:项目远期规划为19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5万吨/日;

    水价:基本水价按照马鞍山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执行;

    保底水量:自商业运营日(商业运营日指商业试运营合格并经园区政府书面确认后的次日)起的第366日起,售水保底水量为3.5万吨/日(设计能力的70%);

    (二)公司将与中油燃气签署《关于马鞍山港润水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标的股权:港润水务100%股权,港润水务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630.3136万元;

    收购对价:股权转让意向价款为按照已出资的实收资本1元/股收购;

    后续认缴资本的支付:一次性缴付。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下述先决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中油燃气已就本次交易获得其权力机构的批准;

    2、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北京市国有资产规定的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

    3、本次交易已取得园区管委会的书面认可;

    4、双方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相关文件。

    其中1、3项条件已满足。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公司已在安徽省投资多个供水项目,培养和积累了丰富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将对本项目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获取此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安徽省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进一步拓展该区域水务项目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供水工程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工程建设延期风险:目前项目还未正式开工建设,存在工程建设延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协助抽调并组建了示范园区供水工程项目组,开始着手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及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8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1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三、会议召集人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内容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光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灏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永政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朝晖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俞昌建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恒杰
    1.0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常维柯
    1.08独立董事候选人:冷克
    1.09独立董事候选人:曲久辉
    1.10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光远
    1.11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希泰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监事候选人:齐德英
    2.02监事候选人:李清元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根据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议案1、2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股数*7;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股数*4;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28日(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登记及出席会议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八、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

    3、邮政编码:100028

    4、联系电话:010-64689035

    5、联系传真:010-64689030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

    1、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1、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光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灏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永政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朝晖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俞昌建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恒杰   
    1.0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常维柯   
    1.08独立董事候选人:冷克   
    1.09独立董事候选人:曲久辉   
    1.10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光远   
    1.11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希泰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监事候选人:齐德英   
    2.02监事候选人:李清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光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灏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永政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朝晖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俞昌建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恒杰   
    1.0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常维柯   
    1.08独立董事候选人:冷克   
    1.09独立董事候选人:曲久辉   
    1.10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光远   
    1.11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希泰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监事候选人:齐德英   
    2.02监事候选人:李清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起止时间: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13个。

    由于本次投票涉及累积投票制,故不对会议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738008,投票简称:首创投票。

    (二)表决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表决方法: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分项则为1.01元,1.02元……),2.00元代表议案2(分项则为2.01元,2.02元……),依此类推。因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因此采用分项表决方式,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

    价格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光1.01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灏1.02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永政1.03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朝晖1.04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俞昌建1.05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恒杰1.06
    1.0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常维柯1.07
    1.08独立董事候选人:冷克1.08
    1.09独立董事候选人:曲久辉1.09
    1.10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光远1.10
    1.11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希泰1.11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
    2.01监事候选人:齐德英2.01
    2.02监事候选人:李清元2.02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7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中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共拥有100股*7 =700股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共有4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中独立董事的选举,共拥有100股*4 =400股的选举票数;监事共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监事会选举议案组中监事的选举,共拥有100股*2 =200股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香港结算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适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港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8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表决,应申报如下:

    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元)申报股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光1.01700100200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灏1.02 100500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永政1.03 100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朝晖1.04 100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俞昌建1.05 100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恒杰1.06 100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常维柯1.07 1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