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烟台万润 公告编号:2014-045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8日(周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周一)—2014年11月18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下午15:00—2014年1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27名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163,887,948股,占股份总数的59.46%。
其中:20名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股份108,844,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5,04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烟台万润:关于选举王彦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63,84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73,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55%;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帅天龙律师、倪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