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4-116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3日以短信和邮件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了下述议案,经表决,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范要求,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1、分红条款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五十五条(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 修订为“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
第一百五十五条(四)“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可以现金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修订为“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可以现金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4、公司不存在本条第五款所列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 |
第一百五十五条(五)“现金分红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当年每股收益低于0.1元;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
2、网络投票条款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股东大会需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还应在通知中载明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时间、投票程序及表决的事项。”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时间、投票程序及表决的事项。” |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修订为“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并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由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4-117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3日以短信和邮件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5人。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了下述议案,经表决,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由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当日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4-118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12月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下午15:00至2014
年12月4日15:00;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1日,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议案名称
(1)《关于提请聘、免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其中议案(2)、议案(4)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由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
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2014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2014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14年10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上;议案(4)已经公司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14年11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工作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的,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3日09:00至16:00;2014年12月4日09:00至14: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董事会工作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0;
2、投票简称:长航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投票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 | 表决事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总议案 | 100 | |
1 | 《关于提请聘、免董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提请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 4.00 |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交易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3 日 15:00至2014年12月4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
邮政编码:430021
联系电话:027-82763901
公司传真:027-82766668-3929
联系人:程志胜
五、备查文件
1、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2、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2、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关于提请聘、免董事的议案》 | |||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关于提请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空格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