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童国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变更或调整事项的议案》。
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和上年度的总资产、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市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所持长盈科技股权的议案》。
为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武汉市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持有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长盈科技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盈科技”)30万元出资额(即0.375%的股权),收购价款总额34.78万元。收购完成后长盈科技将成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夏存海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变更或调整事项的议案》。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和上年度的总资产、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4 年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无影响。
一、 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会计准则,执行开始日为2014年7月1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变更或调整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准则规定,公司持有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9%股份、武汉同盈典当有限公司10%股份、大连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80%股份。因公司不能对上述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公司变更了对上述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公司已对持有的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全额减值准备。
上述追溯调整减少2013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原值1,785.52万元、净值421.68万元,增加2013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期初原值1,785.52万元、净值421.68万元。此项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和上年度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该部分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及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初始投资金额 | 减值准备 | 净额 |
1.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9 | 13,638,354.61 | 13,638,354.61 | 0 |
2.武汉同盈典当有限公司 | 10 | 1,216,835.19 | 1,216,835.19 | |
3.大连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8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17,855,189.80 | 13,638,354.61 | 4,216,835.19 |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其它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故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及金额进行了变更或调整。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就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长江通信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变更或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 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