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4-04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传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黔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李黔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亚琳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并兼任会计部总监。
上述有关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中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简历
李黔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李先生于199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目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在读。李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核数师及业务顾问,并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李先生于2005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及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亚琳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周女士于1999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周女士于1999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会计部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周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4-04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经胜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的申请报告。吴经胜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吴经胜先生辞去该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满足公司实际需求,经公司董事长王传福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李黔先生简历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
李黔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传真号码:0755-84202222
电子邮箱:db@byd.com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4-04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实际需求,经公司总裁王传福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周亚琳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并兼任会计部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总会计师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周亚琳女士简历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