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披露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因工作人员疏忽,将“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表述错误,具体如下:
2.1 选举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72,126,9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邬崇国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12,834,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2.2 选举陈康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72,126,9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陈康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12,834,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2.3 选举王华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72,126,9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王华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12,834,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现修改为:
2.1 选举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72,126,9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邬崇国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12,834,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2.2 选举陈康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72,126,9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陈康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12,834,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2.3 选举王华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72,126,9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王华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12,834,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更正后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2014年11月20日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