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29 股票简称:太极集团 编号:2014-64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38号公司会议室。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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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表决的股东(包括代理人,下同)共54人,代表股份数221,789,353股,其中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5名,代表股东数14户,代表股份数187,043,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43.81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40名,代表股份数34,745,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8.1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太极集团重庆阿依达饮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因该增资事项为关联交易,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178,617,556股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故该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份数为43,171,797股。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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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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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为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7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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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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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何锦、赵清树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