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4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1月1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4-065。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5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
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商贸”)拟以其名下华发商都商场的附属设备为标的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为人民币2.8亿元,期限3年,年租息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支付方式为按半年等额租金后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华福商贸拟以其名下华发商都商场的附属设备为标的与越秀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为人民币2.8亿元,期限3年。
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海韵路2号101房
4、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5、注册资本:港币3,261,845,575.00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工程机械、机械设备、日常用品、电器、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华发商都天幕、天幕膜结构及钢结构、水幕电影、空调、消防工程、供水设备、配电设备、地下通风设备、灯具及照明、电梯、智能停车场设备、风冷水冷机组设备及数控机房设备。
2、权属:珠海华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3、所在地:广东珠海
4、资产价值:316,723,966.48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华发商都天幕、天幕膜结构及钢结构、水幕电影、空调、消防工程、供水设备、配电设备、地下通风设备、灯具及照明、电梯、智能停车场设备、风冷水冷机组设备及数控机房设备。
2、融资金额:2.8亿元。
3、年租息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且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5、租赁期限:3年。
6、租赁担保:公司为此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支付方式:按半年等额租金后付。
8、租赁设备所有权: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越秀租赁所有;租赁期满,华福商贸以名义货价1元从越秀租赁回购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