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万善福先生、独立董事江建明先生、董超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王玉女士、林东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刘臻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段文亮先生、财务总监赵运通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以现场方式或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上述三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34,172,100股,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王半牧律师和胡凌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见证,并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