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收到第二期
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4-036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第二期
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与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就位于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水东街道办事处塔下村老厂区地块签订《收储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收储补偿费分四期支付,2014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付的第二期收储补偿费人民币6402.98万元,相关内容分别详见2014年9月20日和2014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施“退城入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第一期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此次收到的收储补偿费6402.98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处理,公司获得的补偿款,属于对公司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对公司2014年度当期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其余收储补偿费的到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