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4-3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建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 4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参见公司临2014-32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币互换(掉期)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香港)有限公司进行货币互换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为了规避风险及进一步降低本次发债的融资成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香港)有限公司进行货币互换,目标货币为欧元、美元、日元或其组合币种。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4-3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产业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营业范围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13条规定为:
第13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范围内铁路专用线经营;第2.1类、第3类(不含成品油)、第8.1类危险化学品(所有各类均不含剧毒、监控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批发(禁止储存)。一般经营项目: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
现调整为:
第13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中规定的装置所生产的产品,包括硫酸、CO2、H2、CO、光气、甲醇、液氨、氨水、煤渣、硝酸、硝基苯、苯胺、苯胺焦油、MDI系列产品、PM系列产品、二胺系列产品、盐酸、甲醛、氯化氢气体及其他由备案装置所生产的中间品及产成品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以备案告知书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学品的生产;许可证范围内铁路专用线经营:第2.1类、第3类(不含成品油)、第8.1类危险化学品(所有各类均不含剧毒、监控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批发(禁止储存)(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4-33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幸福南路7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和网络表决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 :00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法定期限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出席现场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5)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7号
邮政编码:264013
联系人:寇光武 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6698537
传真:0535—6837894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12月8日召开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续行集会或延期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请在授权意见后面划“√”
序号 | 议题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回执
截至2014年11月28日止,本单位(本人)持有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号:
单位盖章/股东签名:
2014年 月 日
附件二、网络投票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投票代码:【738309】;投票简称:万华投票
三、具体程序
(一)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二)申报价格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其中,99.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议题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99 |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 | 99.00元 |
1 | 《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00元 |
(三)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持有“万华化学”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统一进行表决的,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309 | 万华投票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同意 |
738309 | 万华投票 | 买入 | 99.00元 | 2股 | 反对 |
738309 | 万华投票 | 买入 | 99.00元 | 3股 | 弃权 |
(二)股权登记日持有“万华化学”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进行表决的,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309 | 万华投票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同意 |
738309 | 万华投票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反对 |
738309 | 万华投票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弃权 |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是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网络投票的,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四)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