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的股份质押公告
关于股东的股份质押公告
2014-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4-01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的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5,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15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获悉,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6,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65%)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会行,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会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14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1日止。
至本公告日止,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6,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43%)。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