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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2014-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寿光润圣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寿光市续建配套工程管材采购1标合同书》(合同编号:NSBD-XJPT-CG201401),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38,892,6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合同买方:寿光润圣水务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地点:山东省寿光市

      合同类型: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标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寿光市续建配套工程管材采购1标

      计划供货时间: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的《管材供应计划表》为准。

      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38,892,600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寿光市续建配套工程(项目编号:slzb2014-169-3)已经潍发改农经[2014]324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寿光润圣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该业主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寿光润圣水务有限公司

      卖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寿光市续建配套工程管材采购1标

      3、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38,892,600元)

      4、计划供货时间: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的《管材供应计划表》为准。

      5、结算条件及方式:

      (1)预付款

      预付款(含材料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0%,分两次支付。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材料预付款包含在预付款内,不单独支付。预付款的起扣点为合同价款的30%,至合同价款的60%时扣完。

      (2)进度款

      供货至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按月付款到60%;全部管材安装调试完毕试压合格后,付款到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到95%。

      (3)质量保证金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两年质保期满后28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38,892,600元)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14%,本项目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14、2015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3、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

      4、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不存在履约能力的风险。

      2、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政治、战争、法规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其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七、备查文件

      合同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