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惠增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00860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11月1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11月24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11月24日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基金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手机交易系统及电话交易系统,下同)进行申购时,投资人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人办理业务。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每日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在同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总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目前不收取申购费用。
3.2.1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业务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目前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展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电话:0755-83515002
传真:0755-83515082
联系人:饶艳艳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5.1.2 场外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5.1.3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4年11月2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进行查询。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3、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前(含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继续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
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180029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4年10月22日 | |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4年10月22日 |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4年10月22日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000,000.00 |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000,000.00 | ||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最大限度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80029 | 180030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1日发布公告,自2014年10月22日起对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80029)、C级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80030)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本公告目的为对上述暂停大额申购事项进行提示。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全国免长途话费);b)本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