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1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1月10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君先生(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同时参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也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12月8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王君简历
王君,男,中国国籍,197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自2009年起担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沈阳分所所长至今,兼任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王君先生从事审计行业14年,具有较丰富的大型国企审计、上市公司审计、企业投融资、资产重组经验。先后担任沈阳机床、惠天热电等上市公司的审计项目管理合伙人,多家拟上市公司的项目管理合伙人,管理过多家大中型国企的改制审计工作。
王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收到修玉萍女士关于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的书面辞职报告,修玉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修玉萍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达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其任期自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王君简历
王君,男,中国国籍,197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自2009年起担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沈阳分所所长至今,兼任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王君先生从事审计行业14年,具有较丰富的大型国企审计、上市公司审计、企业投融资、资产重组经验。先后担任沈阳机床、惠天热电等上市公司的审计项目管理合伙人,多家拟上市公司的项目管理合伙人,管理过多家大中型国企的改制审计工作。
王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产品、视频监控设备、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产品、手机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网络系统集成,综合布线;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推广服务;建筑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产品、视频监控设备、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产品、手机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网络系统集成,综合布线;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推广服务;建筑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终登记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产品、视频监控设备、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产品、手机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网络系统集成,综合布线;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推广服务;建筑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产品、视频监控设备、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产品、手机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网络系统集成,综合布线;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推广服务;建筑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
因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7日——2014年12月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15:00至2014年1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2项议案需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2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二)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可选择参与现场投票,或可选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4年12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六)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七)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八)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1。
2. 投票简称:奥维投票
3. 投票时间:2014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奥维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特别提示:对上述议案1及议案2进行一次性表决 | 100 |
1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先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以已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次一交易日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会议联系人:吕琦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
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注:1、 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2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回执
截至2014年12月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4年12月4日17:00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