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4-02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通”)通知,称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2年12月,华利通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签署《股票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约定华利通将所持有的6,400万股公司股票的股票收益权转让予西藏信托,华利通应当在交割日起满24个月之日,无条件回购西藏信托所持有的上述股票收益权。为担保华利通在上述《股票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华利通与西藏信托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华利通将其持有的6,40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西藏信托。双方于2012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6,400万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该等股份质押期限自出质日起至华利通回购上述股票收益权之日止(详情参见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二、2013年6月19日,因我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华利通所持我公司股份相应增加,按照华利通与西藏信托所签署的前述合同约定,华利通将持有的6,400万股所产生的320万股股息红利进行了质押。
三、2014年11月20日,华利通将所持有的共计6,720万股股票解除质押,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四、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华利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邦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2,537,4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0%,质押冻结股票为128,732,6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4%。其中钜盛华持有公司股份90,327,9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9%,质押冻结股票为86,026,6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37%;创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4,841,3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2%,质押冻结股票为42,7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