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7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月10月29日披露《2014年第三季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4-038)及《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39)。经事后核查,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中上期金额数据及与此相关的财务指标有误,现对披露的相关数据予以更正说明如下: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原披露为: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80,003,219.14 | 313.63% |
更正后: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80,003,219.14 | 258.02%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原披露为: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增加313.63%,主要系公司生产运营正常,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增加813.81%,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更正后: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增加258.02%,主要系公司生产运营正常,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增加34.29%,主要系本期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的现金减少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减少1282.99%,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第四节 财务报表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原披露为: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010,616,796.11 | 5,935,084,439.1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584,673.87 | 999,697,897.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78,201,469.98 | 6,934,782,336.8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48,021,410.03 | 5,663,004,433.4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8,654,500.55 | 183,880,001.4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0,973,460.39 | 83,218,684.4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548,879.87 | 816,105,435.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98,198,250.84 | 6,746,208,554.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0,003,219.14 | 188,573,781.8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4,490,379.71 | 293,296,000.8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4,490,379.71 | 293,296,000.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490,379.71 | -293,296,000.8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864,005,330.16 | 2,802,770,344.68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9,524,480.00 | 238,824,37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53,529,810.16 | 3,041,594,714.6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406,904,964.88 | 2,862,348,119.7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6,463,690.59 | 174,209,606.9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8,748,820.00 | 70,541,31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52,117,475.47 | 3,107,099,036.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587,665.31 | -65,504,321.9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952,975.46 | -11,596,174.7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121,850.42 | -181,822,715.7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115,828.63 | 539,727,176.8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9,993,978.21 | 357,904,461.12 |
更正后: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010,616,796.11 | 9,148,647,984.1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584,673.87 | 1,002,301,842.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78,201,469.98 | 10,150,949,826.5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48,021,410.03 | 8,702,968,896.2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8,654,500.55 | 264,732,225.8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0,973,460.39 | 104,531,445.4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548,879.87 | 860,852,174.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98,198,250.84 | 9,933,084,741.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0,003,219.14 | 217,865,084.9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4,490,379.71 | 372,102,366.4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4,490,379.71 | 372,102,366.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490,379.71 | -372,102,366.4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864,005,330.16 | 3,662,847,349.09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9,524,480.00 | 962,040,08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53,529,810.16 | 4,624,887,429.0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406,904,964.88 | 4,115,186,149.4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6,463,690.59 | 239,092,032.7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8,748,820.00 | 313,891,31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52,117,475.47 | 4,668,169,492.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587,665.31 | -43,282,063.1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952,975.46 | 15,696,628.8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121,850.42 | -181,822,715.7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115,828.63 | 539,727,176.8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9,993,978.21 | 357,904,461.12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原披露为: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563,645,207.43 | 5,498,558,933.5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258,090.66 | 922,528,166.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22,903,298.09 | 6,421,087,100.2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624,025,454.83 | 5,250,449,213.4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0,281,030.14 | 131,034,421.9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8,562,518.29 | 75,951,853.0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909,609.95 | 799,592,881.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87,778,613.21 | 6,257,028,369.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5,124,684.88 | 164,058,730.7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5,356,664.63 | 203,185,131.0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356,664.63 | 203,185,131.0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356,664.63 | -203,185,131.0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861,765,330.16 | 2,800,530,344.68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9,524,480.00 | 238,824,37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51,289,810.16 | 3,039,354,714.6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80,551,622.38 | 2,840,108,119.7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3,743,085.67 | 169,226,124.1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4,756,220.00 | 70,541,31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69,050,928.05 | 3,079,875,553.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7,761,117.89 | -40,520,839.2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952,975.46 | -11,596,174.7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040,122.18 | -91,243,414.2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520,379.15 | 296,570,966.1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480,256.97 | 205,327,551.90 |
更正后: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563,645,207.43 | 8,638,640,421.2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258,090.66 | 924,947,489.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22,903,298.09 | 9,563,587,910.8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624,025,454.83 | 8,276,449,233.8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0,281,030.14 | 190,713,947.7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8,562,518.29 | 95,456,347.2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909,609.95 | 839,478,815.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87,778,613.21 | 9,402,098,344.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5,124,684.88 | 161,489,566.0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5,356,664.63 | 257,649,687.4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356,664.63 | 257,649,687.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356,664.63 | -257,649,687.4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861,765,330.16 | 3,660,607,349.09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9,524,480.00 | 908,047,48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51,289,810.16 | 4,568,654,829.0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80,551,622.38 | 4,056,946,149.4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3,743,085.67 | 232,838,304.6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4,756,220.00 | 313,891,31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69,050,928.05 | 4,603,675,764.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7,761,117.89 | -35,020,935.0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952,975.46 | 15,696,628.8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040,122.18 | -115,484,427.5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520,379.15 | 296,570,966.1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480,256.97 | 181,086,538.57 |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更正后的《2014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11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4年11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各项数据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更新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胜利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克河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磊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1,109,150,373.02 | 11,302,071,847.24 | 11,302,071,847.24 | -1.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613,179,659.84 | 3,348,768,226.30 | 3,348,768,226.30 | 7.90%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954,470,553.02 | 34.88% | 10,187,773,996.27 | 21.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9,380,836.58 | 90.95% | 234,820,020.07 | 2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8,102,877.74 | 0.30% | 179,448,133.14 | 40.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80,003,219.14 | 258.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100.00% | 0.52 | 23.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100.00% | 0.52 | 23.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9% | 1.30% | 6.70% | 0.7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49,644.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201,421.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275,344.2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290,954.4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82,604.6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2,872.72 | |
合计 | 55,371,886.9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7,366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50% | 161,600,000 | 质押 | 146,800,000 | |
王信恩 | 境内自然人 | 6.85% | 31,200,000 | 31,200,000 | 质押 | 31,200,000 |
华安基金-交通银行-通泰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4.26% | 19,400,000 | |||
长安基金-广发银行-长安群英10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4.26% | 19,400,000 |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20% | 10,000,000 | |||
高正林 | 境内自然人 | 1.75% | 7,950,000 | 7,950,000 | 质押 | 7,000,000 |
王家好 | 境内自然人 | 1.75% | 7,950,000 | 7,950,000 | 质押 | 7,950,000 |
张吉学 | 境内自然人 | 1.75% | 7,950,000 | 7,950,000 | 质押 | 7,000,000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泉州<2007-14号>资金信托 | 其他 | 0.74% | 3,350,000 | |||
王军 | 境内自然人 | 0.32% | 1,453,095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 | 16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600,000 | |||
华安基金-交通银行-通泰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19,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00,000 | |||
长安基金-广发银行-长安群英10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19,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00,000 |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泉州<2007-14号>资金信托 | 3,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0,000 | |||
王军 | 1,453,0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3,09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173,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3,975 | |||
张永恒 | 1,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0,000 | |||
高寿 | 869,746 | 人民币普通股 | 869,746 | |||
王海勇 | 761,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761,11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述股东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信恩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恒邦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恒邦集团30.90%的股份,持有本公司6.85%的股份。高正林先生、王家好先生、张吉学先生持有恒邦集团的股份,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十大流通股东王军将持有的1,435,495股参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张永恒将持有的1,170,000股参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进行融资融券业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2014年9月末较2013年末增加34.08%,主要系公司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2014年9月末较2013年末减少46.99%,主要系公司货款回收及时所致。
3、在建工程:2014年9月末较2013年末增加44.92%,主要系矿山系统改造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4、工程物资:2014年9月末较2013年末增加97.15%,主要系矿山系统改造项目使用物资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2014年9月末较2013年末增加176.40%,主要系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方式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2014年9月末较2013年末增加157.40%,主要系公司计提公司债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7、长期应付款:2014年9月末较2013年末减少65.64%,主要随着融资租赁设备款项的逐步归还,长期应付款余额逐渐减少。
8、递延所得税负债:2014年9月末较2013年末增加34.20%,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9、其他综合收益: 2014年9月末较2013年末增加73.56%,主要系套期保值浮动盈亏增加所致。
1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减少61.91%,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负债当期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增加70.60%,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黄金卖持仓所致。
12、营业外收入: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增加808.34%,主要系收到集团公司补偿款2000万元所致。
13、营业外支出: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增加47.34%,主要系公司资产处置发生损失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增加325.69%,主要系套期保值浮动盈亏增加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增加258.02%,主要系公司生产运营正常,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增加34.29%,主要系本期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的现金减少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较2013年1-9月减少1282.99%,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 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没有与恒邦冶炼的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业务。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恒邦冶炼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恒邦冶炼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恒邦冶炼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恒邦冶炼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恒邦冶炼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法人出现与恒邦冶炼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恒邦冶炼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恒邦冶炼经营。 5、本公司承诺不以恒邦冶炼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恒邦冶炼其他股东的权益。 | 2008年05月20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 |
实际控制人王信恩先生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没有与恒邦冶炼的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业务。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恒邦冶炼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恒邦冶炼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恒邦冶炼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恒邦冶炼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恒邦冶炼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4、如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法人出现与恒邦冶炼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恒邦冶炼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恒邦冶炼经营。 5、本人承诺不以恒邦冶炼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恒邦冶炼其他股东的权益。 | 2008年05月20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3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3,381.12 | 至 | 30,395.46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3,381.1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我公司主营产品黄金、白银、电解铜等价格虽然出现震荡下行的趋势,但我公司通过技术的不断创新,增加经济效益;通过加强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并且科学运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使公司主营产品产销量增加,从而导致净利润较同期有所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根据修订后准则规定,公司之前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核算的“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划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本公司已根据该准则要求调整了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也进行了追溯调整,其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调整金额 | 2013年12月31日(调整后) |
长期股权投资 | 27,437,909.08 | -21,000,000.00 | 6,437,909.0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要求,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其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科目 | 2013年12月31日 | 重分类金额 | 2013年12月31日<调整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86,375.00 | -2,086,375.00 | 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2,086,375.00 | 2,086,375.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59,142,240.00 | -1,059,142,240.00 | 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0.00 | 1,059,142,240.00 | 1,059,142,240.00 |
资本公积 | 1,477,895,887.23 | -40,426,208.01 | 1,437,469,679.22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 | 40,426,208.01 | 40,426,208.01 | |
利润表项目 | 2013年1-9月 | 增加披露金额 | 2013年1-9月<调整后> |
其他综合收益 | -13,176,328.77 | -13,176,328.77 | |
(一)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13,176,328.77 | ||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2、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润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 -13,176,328.77 | ||
(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
利润表项目 | 2013年7-9月 | 增加披露金额 | 2013年7-9月<调整后> |
其他综合收益 | -140,175,853.40 | -140,175,853.40 | |
(一)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140,175,853.40 | ||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2、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润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 -140,175,853.40 | ||
(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胜利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