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10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1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
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15,368,14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6.31%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278,23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4%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齐琳女士、李亚林先生、徐洁女士、王艳妮女士和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张惠强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曹洪波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认真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大会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同意股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其部分在建工程的议案 | 415,368,144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侯为满律师、孙宜韧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侯为满律师、孙宜韧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