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4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华业地产”(股票代码600240)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4 年 11 月 24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5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
恢复市价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相关规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4年8月2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股票“百视通”(股票代码:60063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本公司根据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以及百视通股票复牌后的市场交易特征,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11月2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恢复市价估值法进行估算。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021-506196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