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深振业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14-02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4年11月20日以网络方式发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结合证监会最新要求并考虑到当前审核进度以及后续发行工作预计所需的时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债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重新出具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债券采取一次发行方式的议案》:结合公司2015年度资金预算及具体安排,确定在取得公司债发行批文之后六个月的时间期限内一次发行完毕的总体安排。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12月1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4-02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11 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2 月 11日(星期四)14:30,会期半天。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15:00至2014年1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5日。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
(九)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4 年 11 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
帐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4 年 12 月9日-12 月10 日上午 8:30—下午 17:00 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604室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801
联系人:杜汛、罗丽芬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会议进程,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网络投票程序及要求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程序及要求
一、采用深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总议案统一表决 | 100 |
议案1 | 《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4 年 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一 | 《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注: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4-034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收到股东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通投资”)、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邦集团”)的通知,获悉:华利通投资自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减持我司股份67,359,288股,占我司总股本的4.99%。本次减持完成后钜盛华股份、华利通投资和创邦集团持股总数降至135,178,113股,占我司总股本的10.0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配合相关股东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