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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2014-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临2014-032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购买信托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8个月,并且,在持有期满12个月后,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提前转让该信托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述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解百”、“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商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旅投资”)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向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托”)购买为期18个月的“远洲椒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远洲椒江项目信托计划”)”信托产品,并且,在持有期满12个月后,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提前转让该信托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周自力具体组织实施。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三日内。

    2、协议各主体名称:杭州解百、商旅投资、杭州信托。

    3、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

    4、委托理财品种及涉及金额:购买信托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5%。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及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1、交易对方名称: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迪凯国际中心41 层。

    法定代表人:虞利明。

    注册资本:7.5亿元。

    主营业务:信托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杭州信托的控股股东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另有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东。

    2、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根据杭州信托2011~2013年的年报摘要显示:其主要指标:营业收入分别为39,839万元、52,175万元和69,06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8,066万元、24,192万元和33,936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4,082万元、97,700万元和121,281万元;各项指标呈逐年递增状态。

    自1986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其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除正常存续的之外均正常清算兑付。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杭州信托无关联关系。

    4、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44,086万元;净资产:121,281万元;营业收入:69,063万元;净利润:33,936万元。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2、理财期限:18个月,并且,在持有期满12个月后,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3、目标收益率:10.8%/年。

    (二)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远洲椒江项目信托计划。

    2、发行人/受托人/管理人: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资金投资方向:(1)受托人将部分信托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受让临海市成功商贸有限公司对台州远洲临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远洲临亚”)债权;(2)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的其余部分(不超过10,000万元)向台州远洲临亚发放贷款。

    4、产品类型:房地产类项目信托计划。

    5、收益率:产品为非保本收益型,预计目标收益率10.8%/年。

    6、产品收益起算日:自资金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

    7、产品收益分配及转让: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两个信托季度分配一次;并且,在持有期满12个月后,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8、购买金额:人民币1亿元整。

    (三)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和商旅投资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所需,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通过适度开展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

    1、根据杭州信托提供的远洲椒江项目信托计划说明书,杭州信托为本次交易安排了一系列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主要要点如下:

    (1)远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临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海市成功商贸有限公司以其分别持有的台州远洲临亚的全部股权(分别对应台州远洲临亚45%、35%和20%的股权)为台州远洲临亚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向受托人提供质押担保。若台州远洲临亚增资的,则增资部分的股权应作为向受托人追加的质押物;

    (2)远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远洲临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远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卢诚及其配偶王蔷云、临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年良及其配偶吴杏花分别为台州远洲临亚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向受托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台州远洲临亚以椒江项目二期、三期土地使用权为台州远洲临亚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向受托人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的风险控制: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商旅投资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及商旅投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本次委托理财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有关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六)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理财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实际取得收益
    12,0002013年3月15日2014年3月14日2,000179.93
    25,0002013年12月26日2014年3月25日5,00081.83
    35,0002014年4月23日2015年4月22日0204.93
    合计12,000  7,000466.69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临2014-033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童本立因出国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周自力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商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旅投资”)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向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为期18个月的“远洲椒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并且,在持有期满12个月后,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提前转让该信托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周自力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