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上海普天 沪普天B 编号:临2014-033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12月1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海悦酒店(地址:上海市钦江路99号)。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上海海悦酒店(地址:上海市钦江路99号)。
(四)会议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议题(议案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是 |
上述议案,经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年会审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12月 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和2014年12月4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 12月1日)。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可以不是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12月11日17:00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必须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宜山路700号A3楼403室
五、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市重组办、上海市证监局有关文件规定,公司向上述监管部门保证: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向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与会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
通讯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A3楼403室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电话:021-64832699或021-64360900-2371
传真号码:021-64832699或021-64333435
联 系 人:严国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二十三(临时)董事会决议。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或其他本所认可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A股:738680 B股:938930 | 普天投票 | 1 | A股股东或B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1.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12月1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 68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68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68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68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68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