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4-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4-035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11月24日(周一)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回购项目权益的议案
经201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2013年4月22日,公司与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利嘉集团”)签订有关协议,约定:公司以68468万元受让利嘉集团持有的云南正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正林公司”)44.9%股权及41730万元债权(简称“交易标的”);一年内,如利嘉集团希望回购交易标的,须按约定价格进行回购;超过一年,如正林公司未实现约定经营目标,公司有权要求利嘉集团回购交易标的。2013年5月公司支付了交易标的受让款,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经与利嘉集团协商,会议同意,鉴于公司持有上述交易标的已超过一年期限,在原约定一年内回购价格7.94亿元基础上,由利嘉集团以8.2亿元回购上述交易标的。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