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4-09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2014年11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土地及附属资产处置价值》的议案。
因公司原位于惠州市鹅岭南路七巷三号的生产与办公系统已逐步搬迁至公司新工厂,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拟将位于该地址的公司所属四宗土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28093.60㎡)及地上房屋建(构)筑物评估作价对外投资。
上述拟进行价值评估的资产明细如下:
1、土地使用权明细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证号 | 座落 | 使用权类型 | 用途 | 终止日期 | 面积(㎡) |
1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惠府国用(2009)第3021300315号 | 惠州市鹅岭针南山地段 | 出让 | 住宅用地、仓储用地 | 2042年4月25日 | 4159.9 |
2 | 惠府国用(2009)第3021300313号 | 惠州市鹅岭针南山地段 | 出让 | 住宅用地、仓储用地 | 2042年4月25日 | 7976.3 | |
3 | 惠府国用(2009)第3021300316号 | 惠州市古塘坳针南山地段 | 出让 | 工业用地 | 2051年9月14日 | 6808.2 | |
4 | 惠府国用(2013)第3021300001号 | 惠州市古塘坳针南山地段 | 出让 | 工业用地 | 2051年9月14日 | 9149.2 | |
合 计 | *** | *** | *** | *** | *** | 28093.60 |
2、房屋建(构)筑物明细
序号 | 证书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筑面积(M2) |
1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007230号 | 惠州市鹅岭南路七巷三号厂房 | 钢混结构 | 17981.62 |
2 | 无证 | 后山仓库 | 钢结构 | 414.75 |
3 | 无证 | 模具房 | 砖混结构 | 66 |
4 | 无证 | 变电房 | 砖混结构 | 96 |
5 | 无证 | 压合车间 | 钢结构 | 2408 |
6 | 无证 | CNC车间 | 钢结构 | 719.16 |
7 | 无证 | 宿舍与食堂 | 钢结构 | 1034.43 |
8 | 无证 | 员工宿舍第二期 | 砖混结构 | 2331.47 |
9 | 无证 | 员工宿舍第三期 | 钢结构 | 2212.75 |
10 | 无证 | 钻孔1车间 | 钢结构 | 450 |
11 | 无证 | 钻孔2车间 | 钢结构 | 1226 |
12 | 无证 | 污水处理设施 | 钢混/砼 | 3000 |
13 | 无证 | 排水设施 | 钢混/砼 | — |
截止2014年10月31日,上述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395.11万元,其中:房屋建(构)筑物账面值为3,260.29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2,134.82万元。经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鄂众联评报字【2014】第1041号),上述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8,086.87万元,评估增值2,691.76万元,增值率49.89%。评估增值原因为土地价值增值。
参考上述资产评估价值8,086.87万元,公司拟按整体作价8600.00万元将上述实物资产对外投资。
上述土地、房屋权证资产均为本公司在建设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有关过户手续尚需上述银行同意办理。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物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具体方案如下:
为就地利用资产及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原位于惠州市鹅岭南路七巷三号的实物资产(四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构筑物)经评估后作价人民币8600.00万元对外投资,与其他第三方(非关联方)成立合资公司对上述资产开展持续经营。初步方案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21,500.00万元,本公司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40%。
合资公司拟开展业务为: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科技企业咨询;管理与技术培训;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产品性能与品质检测服务;进行创业投资。
上述资产整体作价8600万元对外投资,较账面价值增值约3205万元,预计实现资产转让收益约1923万元,将对2014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积极影响。另外,随着上述合资项目的实施,预计未来对公司经营业务转型和业绩改善产生一定积极作用。
以上实物资产对外投资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合资公司相关合同签署、合资公司设立登记等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
公司变更前的注册地址为:惠州市鹅岭南路七巷三号
公司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因此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前的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惠州市鹅岭南路七巷三号
邮政编码:516008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
邮政编码:516029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修改章程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现提请召开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4-091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三)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15:00 至2014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本次会议的现场召开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11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确认回条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16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投票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2579 | 中京投票 | 买入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15:00 至2014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黄若蕾
会议联系电话:0752-2057992
会议联系传真:0752-205799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029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12月17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举行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