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4年11月28日结束发售,本基金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为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场外认购方式发售;H类为场内基金份额,通过场内认购方式发售。其中,场内认购包括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
为了方便投资人,现对发售时间提示如下:本基金募集期自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8日。场外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8日;场内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8日,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1月28日。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情况对参与本基金认购的发售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发售机构如下:
一、场外认购
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二、场内认购
1、网下现金认购的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3、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有限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6日
南方基金关于临时调整实时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丰富货币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理财功能,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4年11月26日起对电子直销客户实时赎回业务进行临时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临时变动内容
1、自2014年11月26日(含)起至2014年11月27日(含),单个自然日单个投资者实时赎回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累计上限为100000份,其他业务规则不变。
2、2014年11月28日(含)起,单个自然日单个投资者实时赎回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累计上限恢复为500000份,其他业务规则不变。
3、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实时赎回总额设定限额,如当日实时赎回总额接近、等于或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可临时暂停实时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二、业务操作流程
1、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请实时赎回:
投资者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登录南方e站通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后,点击“交易类-—实时赎回”菜单(或“现金宝-—实时取现”菜单),根据页面提示选择要进行实时赎回的支付账户,输入赎回份额,认真阅读实时赎回业务规则及协议,并在线签署实时赎回业务协议,预览后提交申请,直至提示交易成功即可。
2、通过电话交易系统申请实时赎回业务
(1) 通过电话交易申请实时赎回业务前,投资者须确保已开通电子直销电话交易功能,并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系统使用银行卡(或支付账户)购买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或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或进行现金宝充值,持有可赎回的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份额或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份额。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400-889-8899转7)提交实时赎回时,应根据电话语音提示选择要进行实时赎回的支付账户,输入赎回份额,认真了解实时赎回业务规则及协议,并在语音中选择同意实时赎回业务协议并提交申请。
(3)当电话交易系统提示“本次委托已受理”即可完成实时赎回业务的提交。
3、通过交易客户端申请实时赎回业务
投资者登录本公司iphone版客户端、ipad版客户端、安卓版客户端、南方基金微信公众平台中的基金交易模块后,点击“实时赎回”图标或链接,根据客户端或页面提示选择要进行实时赎回的支付账户,输入赎回份额,认真阅读实时赎回业务规则及协议,并在线签署实时赎回业务协议,预览后提交申请,直至提示交易成功即可。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
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