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2 股票简称:亚通股份 编号:临2014-036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25日下午13:00在上海市崇明县南门路178号天鹤大酒店4楼金茂厅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11月25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1438225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2.52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2814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8 |
4、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南门港港区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6455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83 %;
反对 1979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17 %;
弃权1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 %。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645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83 %;
反对1955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17 %;
弃权3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00 %。
3、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645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99.83 %;
反对1955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17 %;
弃权 3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邵曙范、叶宗林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