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4-043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25日,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路”)通知,上海中路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11月21日,上海中路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5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5%)限售股份分两笔29,800,000股及24,200,000股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用于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20日。股份质押期限自2014年11月21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签发日,上海中路持有公司股份54,0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5%,股份性质为流通受限股份。累计质押5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5%,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5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5%。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4-044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5月16日,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现金管理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4年5月5日和5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年11月25日,公司与宁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签订协议编号为20141125110145000156 《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编号):宁夏银行合赢开放式二期理财产品(LCHYKF020262)
2、理财产品类别:保证收益型
3、理财产品存续期:2014年11月25日至2015年05月25日,计181天(算头不算尾)
4、预期年化收益率:5.1%
5、投资范围:(1)高流动性资产(现金/存款;债券及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货币市场基金);(2)债券类资产(债权类信托、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3)权益类资产(股票收/受益权类信托、资产管理计划;股权类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资产);(4)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管理计划优先份额、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6、理财产品风险等级:1-极低风险
7、适合客户:保守型、稳健性、平衡性、成长型、进取型投资者
8、理财产品投资本息到帐日:理财期满/实际终止时,宁夏银行在到期日/实际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银行账户
9、投资收益:本理财产品保障理财资本金及保证获得本协议明确承诺的收益。最终不利投资结果:以投资10万元为例,到期本金收益合计102529.04元
10、交易金额:¥87,000,000.00(人民币捌仟柒佰万圆整)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宁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并且理财产品期限为6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除本公告涉及购买的理财产品外,购买其他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2014年5月19日,公司与宁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签订协议编号为20140519102607000007《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购买宁夏银行184天期限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按期收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本金180,000,000.00元、利息4,899,945.21元)。
2、2014年5月19日,公司与宁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签订协议编号为20140519103014000009《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元购买宁夏银行365天期限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上述1、2事项公告详见2014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
3、2014年6月4日,公司与宁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签订协议编号为20140604161705000016《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00.00元购买宁夏银行365天期限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4、2014年6月5日,公司与宁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协议编号为和20140605111425000006的《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元购买宁夏银行183天期限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上述3、4事项公告详见2014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具体详见2014年5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