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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零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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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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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4—053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5日召开,会议通知于11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明辉先生在公司已连任六年,故吴明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吴明辉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仍需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吴明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谢!为便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更好的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现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出意见,提名胡江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附:胡江华先生简历

    胡江华,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硕士,注册税务师。历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同意提名胡江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5万元(含税)调整至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4年12月1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集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4—054)。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4—054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11日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5日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1日(周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1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379号紫金城A栋写字楼公司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注:①第1、2项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4项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②第1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③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5日。截止2014年12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8:30-12:00,13:00-17:00

    4、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5、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379号紫金城A栋写字楼

    联系人:陈明翰

    电话:0791-88666003

    传真:0791-88666007

    邮编:33007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题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3.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议案未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投票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4个

    一、 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议题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053中江投票4A股股东 

    (二)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表决方法

    1、“申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信息如下:“99.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3、上述表决方法信息汇总如下: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4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4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1股2股3股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1股2股3股
    3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3.001股2股3股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4.001股2股3股

    二、投票举例

    (一)若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3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3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3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3买入1.00元3股

    三、 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