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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14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了修订,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53号)。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4-054号”。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3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一下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一下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应至少包括:分配对象、分配方式、分配现金金额和红股数量、提取比例、折合每股(或每10股)分配金额或红股数量、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是否变更既定分红政策的说明、变更既定分红政策的理由的说明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变更既定分红政策条件的分析、该次分红预案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安排审议分红预案的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应至少包括:分配对象、分配方式、分配现金金额和红股数量、提取比例、折合每股(或每10股)分配金额或红股数量、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是否变更既定分红政策的说明、变更既定分红政策的理由的说明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变更既定分红政策条件的分析、该次分红预案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安排审议分红预案的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本次不作修订,修改后的章程条款与未作修改的章程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4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11日下午14:00时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4日

    ●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4日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表决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7、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可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于2014年11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于2014年11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请查阅。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手续及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涂先生、张女士

    4、联系电话:0573-84185042 联系传真:0573-84184488

    5、登记时间:2014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填入相应的表决内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88002晋亿投票1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累积投票制议案除外)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号本次股东大会所有1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00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4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1002)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002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002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002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002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5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铁路扣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与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3包件(项目编号:JW2014-007)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79,583,497.00元的买卖合同。

    以上高速扣配件采购中标公告已于2014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开披露(临2014-049号)。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历次公告,上述项目合同签订后,公司近期内没有形成收益。由于建设工程受多种因素影响,故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