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4-059号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要提示
1、天士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修订。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天津和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和悦”)、天津康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康顺”)、天津鸿勋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鸿勋”)、天津通明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通明”)、天津顺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顺祺”)、和天津善臻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善臻”)。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7,633,224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各发行对象已经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其中:天津和悦认购的股份数量为20,839,536股,天津康顺认购的股份数量为8,931,230股,天津鸿勋认购股份数量为4,019,053股,天津通明认购股份数量为4,048,824股,天津顺祺认购股份数量为5,180,113股,天津善臻认购股份数量为4,614,468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5、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6月1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2014年6月1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7.32元/股的百分之九十。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33.59元/股。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8、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将不低于10%,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1、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要求,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七章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释义
在本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ASLY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闫凯境
注册资本:1,032,842,654元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普济河东道2号(天士力现代中药城)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士力
股票代码:600535
经营范围:滴丸剂、颗粒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片剂、丸剂的生产;汽车货物运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主要产品:药品。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我国现阶段医药行业企业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较低,产品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龙头企业稀缺。提高医药行业的集中度,增强与大型跨国公司抗衡的实力,是目前我国医药企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公司在2013年先后完成对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圣特制药有限公司和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形成生物医药产业“一个核心带两翼”的产业格局,逐步构建了现代中药、生物药、化学药三大制药平台共通的集群优势,产品覆盖了心脑血管、消化肝胆、代谢类药物、抗肿瘤药物等多个治疗领域,形成了更多产品、更多治疗领域的协同效应和产品群优势。
截至2013年底,公司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共33个(包括母公司产品复方丹参滴丸、养血清脑颗丸及颗粒,帝益公司产品7个、辽宁天士力公司产品23个),在全国21省成功增补12个品种进入《地方基药目录》,50个品次进入《地方基药目录》,9个品种进入《地方医保目录》。公司营销系统主动应对基药市场新格局,加快建立基药品牌营销模式,整合优势资源,快速构建市场信息收集与价格反馈机制。2013年度,复方丹参滴丸获中国医药销售成就奖,蒂清获抗肿瘤和免疫力调节剂类优秀产品品牌,过亿产品中穿心莲内酯滴丸、文飞、芪参益气滴丸、益气复脉冻干粉快速放量,这些都为公司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在现代中药领域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以满足各业务领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营销能力和研发实力,并择机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参与医药行业的整合,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天津和悦、天津康顺、天津鸿勋、天津通明、天津顺祺和天津善臻共计六名特定投资者。
鉴于上述六家发行对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闫希军控制的企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均为本公司关联方。
四、发行方案概要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天津和悦、天津康顺、天津鸿勋、天津通明、天津顺祺、和天津善臻。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33.5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47,633,224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其中:天津和悦认购的股份数量为20,839,536股,天津康顺认购的股份数量为8,931,230股,天津鸿勋认购股份数量为4,019,053股,天津通明认购股份数量为4,048,824股,天津顺祺认购股份数量为5,180,113股,天津善臻认购股份数量为4,614,468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拟参与认购的天津和悦、天津鸿勋、天津通明、天津顺祺、天津善臻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士力集团;天津康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天津帝智,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闫希军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各发行对象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行为均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在2014年6月17日召开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天士力集团持有公司股票488,201,1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7.2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股份数量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天士力集团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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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天士力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闫希军,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八、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4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授权与批准
<1>天津和悦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天津和悦第一次、第二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2>天津康顺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天津康顺第一次、第二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3>天津鸿勋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天津鸿勋第一次、第二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4>天津通明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天津通明第一次、第二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5>天津顺祺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天津顺祺第一次、第二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6>天津善臻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天津善臻第一次、第二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第二章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天津和悦
1、天津和悦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和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士力集团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闫凯境
认缴出资额:70,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24室-31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2、合伙人情况及控制关系
天津和悦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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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悦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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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成果
天津和悦于2014年6月16日成立,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天津和悦于2014年6月16日成立,暂无历史财务数据。
5、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等情况
天津和悦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天津和悦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关的业务,也未与上市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天津和悦之间不存在因本次发行新增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7、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天津和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士力集团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水平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公司与天津和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士力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天津康顺
1、天津康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康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闫凯境
认缴出资额:70,100万元(经天津康顺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由原70,100万元减至30,100万元,本次变更尚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24室-34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2、合伙人情况及控制关系
天津康顺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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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康顺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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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成果
天津康顺于2014年6月16日成立,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天津康顺于2014年6月16日成立,暂无历史财务数据。
5、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等情况
天津康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天津康顺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关的业务,也未与上市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天津康顺之间不存在因本次发行新增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7、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天津康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帝智与本公司之间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三、天津鸿勋
1、天津鸿勋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鸿勋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士力集团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闫凯境
认缴出资额:13,53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24室-36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2、合伙人情况及控制关系
天津鸿勋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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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鸿勋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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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成果
天津鸿勋于2014年6月16日成立,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天津鸿勋于2014年6月16日成立,暂无历史财务数据。
5、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等情况
天津鸿勋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天津鸿勋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关的业务,也未与上市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天津鸿勋之间不存在因本次发行新增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7、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天津鸿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士力集团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水平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公司与天津鸿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士力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四、天津通明
1、天津通明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通明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士力集团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闫凯境
认缴出资额:13,63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24室-32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2、合伙人情况及控制关系
天津通明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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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明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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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成果(下转B18版)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 指 |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士力集团 | 指 | 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士力第一大股东 |
天津和悦 | 指 | 天津和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 |
天津康顺 | 指 | 天津康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 |
天津鸿勋 | 指 | 天津鸿勋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 |
天津通明 | 指 | 天津通明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 |
天津顺祺 | 指 | 天津顺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 |
天津善臻 | 指 | 天津善臻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 |
西藏聚智 | 指 | 西藏聚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帝智 | 指 | 天津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 指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本预案 | 指 |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
定价基准日 | 指 | 天士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公司章程 | 指 |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GP | 指 | General Partner,普通合伙人 |
LP | 指 | 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项目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天士力集团直接持股 | 488,201,106 | 45.69% |
天士力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 | 535,834,330 | 49.59% |
序号 | 名称/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关联关系 |
1 | 天士力集团 | 普通合伙人 | 公司控股股东 |
2 | 西藏聚智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控股股东天士力集团全资子公司 |
序号 | 名称/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关联关系 |
1 | 天津帝智 | 普通合伙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希军个人独资 |
2 | 西藏聚智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控股股东天士力集团全资子公司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关联关系/任职情况 |
1 | 天士力集团 | 普通合伙人 | 公司控股股东 |
2 | 西藏聚智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控股股东天士力集团全资子公司 |
3 | 闫凯境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董事长 |
4 | 吴迺峰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董事 |
5 | 张建忠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监事会主席 |
6 | 吴丹勇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
7 | 叶正良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监事 |
8 | 裴富才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
9 | 刘 岩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0 | 杜秀国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1 | 丁明刚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2 | 王灵芝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3 | 黄 萍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4 | 李冬梅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监事 |
15 | 叶 军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6 | 季晓农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7 | 赵 骞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8 | 王 晨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9 | 李长文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0 | 吉海滨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1 | 徐 伟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2 | 翁娣萍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3 | 张善琳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4 | 薛汉喜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5 | 郭滇津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6 | 董 宁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7 | 田 雨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8 | 李思睿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9 | 王文超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30 | 王永胜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
31 | 李树杰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32 | 袁晓霞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33 | 杨 旭 | 有限合伙人 | 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关联关系/目前任职情况 |
1 | 天士力集团 | 普通合伙人 | 公司控股股东 |
2 | 西藏聚智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控股股东天士力集团全资子公司 |
3 | 朱永宏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
4 | 王瑞华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5 | 刘俊峰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6 | 蔡金勇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监事 |
7 | 章顺楠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8 | 周水平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9 | 鞠爱春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监事 |
10 | 李 丹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1 | 郭治昕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2 | 杨悦武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3 | 王 苹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4 | 王宝艺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5 | 赵鸿娥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6 | 张学敏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7 | 李鸿彬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8 | 王国成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9 | 马晓慧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0 | 李 剑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1 | 赵 敏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2 | 肖传学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3 | 李常洪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4 | 孙玉侠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5 | 杨建会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6 | 白晓林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7 | 张玉岭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8 | 刘迎钰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9 | 何 毅 | 有限合伙人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