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数据·图表
  • A6:路演回放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
    厦门厦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2014年11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7版:信息披露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
    厦门厦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3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31),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5: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23号东北特钢集团金牛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关联交易议案》;

    (三)审议《关于与东特集团及其子公司预计2015年关联交易及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11月15日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截止2014年11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四)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14年11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到公司证券处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 号

    联 系 人:孔德生 赵越 联系电话:024-56676495 传 真:024-56676495 邮 编:113001

    (二)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   
    2《关于续签《商标使用合同许可合同》关联交易议案》   
    3《关于与东特集团及其子公司预计2015年关联交易及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 年 12月 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序号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399抚钢投票3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3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 3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1.00
    2《关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关联交易议案》2.00
    3《关于与东特集团及其子公司预计2015年关联交易及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3.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4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399)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99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99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99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99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 A股和 B 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