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4-048
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选举董事的累积投票方式,现对该通知中的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所涉及累积投票的内容进行修改:选举董事“委托股数”改为“表决票数”,其项下不设“同意”、“反对”、“弃权”分项,并对投票举例(一)进行修改。更正后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原股东大会通知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票数 | ||
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 - | ||
3.01 | 青雷 | |||
3.02 | 梁明武 |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 | 关于续签《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
5 | 关于续签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
备注:1、议案3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委托人应在“表决票数”栏填上相应的股份数;
2、对于其他议案,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
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投票时间
2014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总议案数:6个。
三、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963 | 岳纸投票 | 6(总议案数)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 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 价格 | 表决票数 | ||
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 - | - | ||
3.01 | 青雷 | 3.01元 | 见说明2 | ||
3.02 | 梁明武 | 3.02元 | 见说明2 |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 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 | 关于续签《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4.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5 | 关于续签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 5.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说明:
1、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3,在“表决票数”栏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该项表决;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其他议案,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三)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四、投票举例
(一)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2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 ||||
青雷 | 3.01 | 200 | 100 | |
梁明武 | 3.02 | 100 | 200 |
(二)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除议案3以外的议案,如第1号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63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除议案3以外的议案,如第1号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63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除议案3以外的议案,如第1号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63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