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地产分级) | ||
基金主代码 | 16172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11月2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招商300地产A(场内简称:地产收益) | 招商300地产B(场内简称:地产进取) | 招商300地产(场内简称:地产分级)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0207 | 150208 | 161721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4]154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4年11月3日至 2014年11月21日 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11月27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062 | ||||
份额级别 | 招商300地产A(场内简称:地产收益) | 招商300地产B(场内简称:地产进取) | 招商300地产(场内简称:地产分级) | 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 357,328,551.35 | 357,328,551.35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 | - | 101,481.57 | 101,481.57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 | - | 357,328,551.35 | 357,328,551.35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 | - | 101,481.57 | 101,481.57 | |
合计 | - | - | 357,430,032.92 | 357,430,032.92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 |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 -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 - |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 |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 - |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11月27日 |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场外认购所得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招商300地产份额;投资者场内认购所得的全部份额将按1:1的比率确认为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招商300地产B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招商300地产份额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4、本基金不接受投资者单独申购或赎回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招商300地产B份额。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招商300地产B份额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
招商基金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光大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参加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基金
定投申购优惠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基金”)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光大银行代理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72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另外,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协商,决定本基金自2014年11月28日起参加以上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申购优惠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光大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办理场所
光大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光大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定投申购优惠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时间及内容
1、定投申购优惠活动
渠道 | 优惠期间 | 活动内容 |
中国银行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办理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扣款成功,前端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一律按照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
交通银行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投申购,定投申购费率最低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
光大银行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凡通过光大银行进行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投申购交易的客户可享受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或者是单笔固定收费的,则按照原费率执行。 |
2、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渠道 | 优惠期间 | 活动内容 |
中国银行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一律按照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享有6折优惠,上述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一律按照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
交通银行 | 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6月30日15:00 | 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前端模式),优惠费率最低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
光大银行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网上申购(不含定期定额自动申购)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申购费率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6折优惠,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 如按6折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原申购金额及对应的申购费率重新计算折扣率。无论是否发生比例配售,该笔委托均适用按原委托金额确定的折扣率。 |
四、注意事项
1、基金定投及网上交易系统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各销售机构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渠道 | 网址 | 客服电话 |
中国银行 | www.boc.cn | 95566 |
交通银行 | www.bankcomm.com | 95559 |
光大银行 | www.cebbank.com | 95595 |
2、招商基金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客服电话:400-887-9555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各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网上交易系统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招商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券商A、券商B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券商A(交易代码:150200)、券商B(交易代码:150201)定于2014年11月28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14年11月27日,券商A的份额参考净值为1.002元,上市首日券商A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2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券商B的份额参考净值为1.002元,上市首日券商B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2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誉衡药业(证券代码:002437)于2014年11月21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11月27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招商证券等销售渠道基金定投
申购优惠活动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等代销渠道协商,决定旗下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720)自2014年11月28日起参加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申购优惠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1、定投申购优惠活动
定投优惠 | ||
渠道 | 优惠期间 | 活动内容 |
华安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亲临华安证券营业部现场开通该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该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
银河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在银河证券以临柜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限前端收费模式,原费率指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投资者在银河证券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限前端收费模式,原费率指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
齐鲁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齐鲁证券网上交易系统以定期定投的方式参与该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
中信建投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定时定额申购该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定时定额申购该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中投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中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投申购的申购费率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仅限于场外前端模式);投资者通过中投证券现场柜台系统定投申购的申购费率为原费率的八折,且不低于0.6%(仅限于场外前端模式);基金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2、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网上交易优惠 | |||
渠道 | 优惠期间 | 活动内容 | |
招商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柜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招商证券将对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 |
华安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华安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该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该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 |
银河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该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 |
齐鲁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齐鲁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该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 |
中信建投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申购该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
申银万国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
中投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中投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该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 |
国都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国都证券代理销售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 |
光大证券 | 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手机端方式申购光大证券代理销售的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
三、注意事项
1、基金定投及网上交易系统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各销售机构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渠道 | 网址 | 客服电话 |
招商证券 | www.newone.com.cn | 95565 |
华安证券 | www.hazq.com | 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
银河证券 | www.chinastock.com.cn | 400-888-8888 |
齐鲁证券 | www.qlzq.com.cn | 95538 |
中信建投证券 | www.csc108.com | 400-888-8108 |
申银万国证券 | www.sywg.com | 95523或4008895523 |
中投证券 | www.china-invs.cn | 400 600 8008;95532 |
国都证券 | www.guodu.com | 400-818-8118 |
光大证券 | www.ebscn.com | 95525 |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各销售机构基金定投及网上交易系统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